282、抗爭權 6
台灣在進入21世紀民主時代的關鍵時刻,人民對於社會與國家,所為的不公平及危害人權的抗爭,已如火如荼的展開,所有的社會抗爭形態,就像猛然的投下一顆震撼彈般,將人民心中所深埋的不平與怨恨,給燃燒起來,並為與統治精英、既得利益者間的搏鬥,拉開了序幕!21世紀是貧窮與富裕、是人民與牧民者之間的戰爭,而武器不是先進的太空科技,或是火力強大的坦克、飛機,繼而代之的,是資訊的獨占能力與精心策劃的經濟手段,狂奔的資本社會與全球化經濟,迫使各國的官僚體系,將自由市場的競爭機制奉為圭臬,把毫無招架能力的人們,放逐到社會底層去,這也將人類社會,帶至危險的失衡狀態中,整個世界在經過全球化的國家資本主義席捲掠奪之後,人類在未來艱辛處境的終極關懷,就是人民相互聆聽,彼此間的抗爭聲音,以了解真相與問題所在!所以抗爭權是人民最後的武器,善用抗爭權,我們就不需要,再走向戰爭的回頭路,讓抗爭權成為天賦人權吧!
政府的權力是人民所賦予的!政府理應保護人民的權益,我們要求一切制度與法律,能夠合法、合理與公平,但理應為民服務的政府,竟成為利益團體及資本家的打手,將弱勢的抗爭者,都視為暴民,所以人民絕對要有抗爭,不受政府鎮壓及管制的天賦人權,而政府要維護人民的抗爭權,要保護人民的抗爭行為,也要保護抗爭的人民,免於恐懼、受傷、死亡及被拘禁,畢竟,抗爭的人民,都是社會中的弱勢,讓他們發出聲音,我們才能夠了解我們的社會與國家,到底出了啥問題!不管真相為何!人民心中的那把尺,最後絕對會做出公正的處置與抉擇!這毋须政治菁英以人民的血汗錢,做出想當然爾的維安、鎮壓與鎮暴行動,多少年來,受苦受難的弱勢人民,沒有悲傷的權利,只能獨自在內心中,默默的容忍與悲憤,請政府行行好,就讓他們在沒有危險的狀況下,勇敢的發出聲音吧!
在經過抽絲剝繭的仔細檢視,社會抗爭的原因時,社會抗爭並不單單只是,社會資源分配不公的經濟因素所造成,其中有更多的是,政治與既得利益者以立法權、行政權、警察權與司法權等在玩弄操弄,而一般性的社會抗爭,如基地台抗爭、陳情請願抗爭、環保抗爭、土地徵收抗爭、工作權抗爭、生存權抗爭、政府重大建設未經充分溝通協調的抗爭、賦稅不公抗爭、受冤屈抗爭、農民抗爭、勞工抗爭、失業抗爭、強拆民宅抗爭、物價上漲與通貨膨脹抗爭、企業工廠惡性倒閉抗爭、維護生命抗爭、陷民於罪的司法抗爭、少數族群衝突抗爭、政府施政貪腐無能抗爭、執法不當抗爭、反獨裁與反專制抗爭等,在在都牽涉到,政府行政官僚體系的威權與無能作為,若行政官僚體系以鎮暴警察及部隊、拒馬、鐵絲網、催淚瓦斯、震撼彈、警盾、警棍等威權獨裁手段,來對付弱勢的抗爭人民,那麼就形同利用公共資源,來迫害與欺凌人民,這真是情何以堪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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