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精神病患養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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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進入工商業高度發展的時代後,許多人早已飽受競爭壓力的蹂躪,所以在精神上就會頻頻出問題,剛開始時,都只是輕微的心理挫折,但慢慢的就會演變成常態性的疑神疑鬼,逐漸喪失了自我信心,而後就會變成精神耗弱與行為異常,最後就成為人格分裂與精神異常,而不自知耶!台灣目前的慢性精神病患已逾八萬人,而且正快速的增加當中,精神病的盛行,是隨現代生活壓力而來,生活中到處都有壓力,沒有人能夠去避免,所以我們要認知精神病的存在,並勇於去面對囉!
精神病患者會出現奇怪的想法、怪異的行為、傷害自己及他人等症狀,有時會打擾到鄰居,甚至在無意間發生意外,而慢性精神病患在其生活功能表現逐漸退化後,會導致無法工作謀生與無法照顧自己的日常生活,最後會造成家庭嚴重的負荷,而其家人在長期照顧病患後,也會出現身心疲憊,脾氣暴躁的現象,最後影響到自己的健康狀況,這實在是社會與家庭沉重的共業,不可否認的,大多數的患者在接受治療後,都可獲得改善,並重新融入社區與家庭,但少數具有暴力傾向的患者,則需要特別的監護,否則,即可能成為社區與家庭的不定時炸彈,所以政府必須投入更多資源,將病患的追蹤納入社會安全體系,否則,以社會對精神病患的諱疾忌醫,精神病患願意主動就醫、或是尋求諮商的極少,這致使許多人失去了治療的良機!好在精神異常是有徴兆可循的,只要我們多注意,多付出關懷,很容易就可察覺到,是哪些人身心受到創傷與精神耗弱啦!假使在他們尚未嚴重惡化到無法控制之前,就能及時將他們通報就醫的話,就可避免造成許多的傷害與遺憾發生!
社會上將精神病當成基因遺傳的迷失,許多人認為家中成員在婚配時,假使婚配對象知道家中有精神患者,就會影響到婚配,所以都想盡辦法將家中的精神病患送去外面安養,幾乎都不願意讓患者回到家裡來,許多患者在被送進精神療養院後,就可能一直要等到死,家屬才會來領回屍體,而有些病患則每天吵著要回家,但他的家人卻從沒來接回家,他們的遭遇真是令人心酸,當然也有家人非常疼愛精神病患者,但畢竟只是極少數!
精神病患的養護與一般病患不同,也非一般家庭所能負擔,如果政府不能建立妥善的法制和機構,而將問題與責任推給家庭及社區,這將形成社會與家庭的重擔,
其實,政府應思考積極措施,並彌補制度面的缺口,才能讓社會改變對精神病患的歧視,並讓痊癒的患者能回歸家庭和社區,在醫療與安全層面而言,家屬是否願意接受病患在家中治療,還真的有待商榷,政府應就近利用社區醫療體系與社會關懷體系來處理精神病患的安養與通報問題,因為在社區中,他們能得到更妥善的社區醫療照顧及生活關懷收容,而其家人也能就近照料,如此,就能收到預防重於治療的效果!但還須正確的導正人民,對於精神病患的誤解與認知!
潛藏於社會各角落的精神疾病患者,因病發肇事,屢經媒體社會事件的報導,更加容易被污名化為不定時炸彈,對於家有精神疾病患的許多家庭來說,不啻是一次又一次的媒體凌遲與精神凌遲,這實有失對精神病患的人權保障,精神病患養護首要保護家屬,保護家屬不累垮,不受傷害!不讓患者的家庭破裂,所以要採取社區關懷,來分攤精神病患家屬的苦難,並由精神病患親屬所組成的親屬會議,來作做出處分決議,並尊重精神病患周遭人民的人權與安全,建議如下:
1、成立中央與地方精神病患養護網站:以供人民通報周邊身心受創、精神耗弱、行為異常者的狀況及行蹤,精神養護師應即刻通報精神鑑定中心,由精神鑑定中心來鑑定該患者的身心狀態,若需要照顧醫療,則送交社區精神復健機構統一免費養護,直至精神鑑定中心鑑定其恢復正常為止。
2、建立精神養護師認證制度:由精神養護師負責將人民所通報的身心受創、精神耗弱、行為異常者的狀況及行蹤彙總造冊,於實地了解後,將患者送交精神鑑定中心,由精神鑑定中心鑑定該患者的身心狀態,若需要照顧醫療,則送交社區精神復健機構,統一免費養護治療,直至精神鑑定中心鑑定其恢復正常為止,精神養護師每年應提出精神病患養護白皮書,以公開解釋說明,爭取人民的認同,若人民不認同,下台吃自己啦!
3、成立精神鑑定中心:以鑑定精神病患的病情,將精神病患予以分類,並施以藥物及心理治療,並定期鑑定其病情,以作為後續治療的參考,治癒者也須經過精神鑑定中心鑑定無誤,方能重回社會,精神鑑定中心必須與精神養護師及社區精神復健機構,定期討論精神病患的病情,並造冊定期追蹤治癒者的狀況,以為個案研究分析,作為社會制度與精神醫療改革的依據。
4、成立社區精神輔導體系:免費幫助症狀輕微的患者,讓他們接受心理輔導治療,並舒緩其生活壓力,讓他們能適應社會生活的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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