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殺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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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殺女2

2012年8月17日 星期五

放生


216、放生 6
放生就是即時拯救那些被擒、被抓、被逮、被賣、隨時有被宰殺,而命在垂危的動物生命,並讓他們自由的回歸大自然,上天有好生之德,放生行為讓人,其心也歡,其情也悅!所以放生是救命,是慈悲,是千鈞一髮、刻不容緩的行動,是一種慈悲、有愛心、尊重生命的極至表現,是一種積極的生命救贖,但放生演變至今,早已成為去買動物,來予以放生,有些商業或是牟利的宗教團體,他們向信眾鼓吹,放生可以祈福、消災、去業障、治病、延壽、圖好報、圖報恩、積功德,並收取放生参加費,再採購動物回來放生,這種商業化的宗教儀式,早已喪失了放生的初衷囉!
       
台灣宗教藉由放生,來做功德與做善事的習俗由來已久,有超過四分之一的台灣寺廟,有在從事放生的活動,其放生的地點,多選在山林、河川、湖泊、海邊與水庫等處,而放生的種類有雞、鴨、魚類、烏龜、鳥類與昆蟲等,估計每年放生的數量,超過兩億隻,而放生的金額則超過新台幣兩億元以上,此舉已造成嚴重的食物鏈破壞,而放生外來的物種,更改變了生態環境、造成了嚴重的生物基因汙染與生物滅絕等現象,如大量放生的外來物種魚苗,早已造成在地魚類及水生植物的慘遭滅絕,比如魚虎、吳郭魚、美人蝦、泰國蝦等外來物種,已造成台灣水系的生態浩劫,而大量放生鳥類,也造成在地鳥類及昆蟲慘遭滅絕,並形成突變種,危害到整個生態環境!

放生行為是當前台灣社會,普遍存在的一種民間宗教儀式活動,多數的放生行為,大多缺乏對於生態影響及被放生動物的特性了解,所以在進行放生的活動前,必須先經由生物學家,詳細研究放生地點的生態與長期觀察放生物種的習性,以了解放生物種,會對生態環境帶來何種危機與影響,以顧及到其他生物與人類的生存權益,而放生活動最好是改為,舉辦認養流浪動物活動、捐助流浪動物保護團體,配合復育瀕臨絕種生物計劃等,以免造成台灣生態的大浩劫!

如果放生是即時拯救那些被擒、被抓、被逮、被賣、隨時有被宰殺,而命在垂危的動物生命,並讓他們自由的回歸大自然,那麼每個放生活動,所要放生的生物,真的都是被宰殺之前,被搶救回來的嘛!這可真是讓人難以信服呀!dolo倒覺得這些被放生的生物,其數量是如此龐大,應該都是向商業團體整批購買,而不是在屠宰場內購買的,這可是將放生的本質,給本末倒置囉!

當放生活動與商業行為掛鉤的內幕被揭露後,我們所要思考的是,放生的動機與其對生態、生命的影響,放生原本是要啟發與增長放生者的慈悲心,但為了滿足放生行為所帶來的商業利潤,卻造成大量繁殖的商業行為及補捉放生所需的物種,加速了生命的滅絕,這是否違背了放生的初衷!其實,尊重生命與憐惜生命,並不一定要藉由放生來如願,為做善事與做功德而放生,是扭曲原本放生的美意,這種放生行為,其實就是變相的殺生,是一種罪孽,因為要真正消除業障,就要從心中做起,千萬不要造成生命間的衝突與殺戮,一切作為以善念作出發點,而且不求福報,這才是心中的善念!

善心必須要有智慧及思惟,方能做到臻善,否則我不殺伯仁,伯仁卻因我而死,這就違背了原來為善的初衷,放生後的動物,也常因數量龐大,或是一時無法適應放生後的地點與環境,造成放生後的動物大量死亡,或是改變及剝奪在地物種的生存空間,而形成生態浩劫,甚至,還有不肖商人與宗教執事者,大行捉放曹的黑心把戲,大大抹殺放生的美意,還造成宗教與放生人士被蒙上不白之冤,以這種放生的方式,來顯現我們的憐憫之心,這就太矯情突兀哩!我們要祈求大家放下殘酷的慈悲,拒絕商業化、求福報與積功德的放生行為,改以尊重生命,來憐惜生命,進而化解商業化養殖與捕捉,這方是展現慈悲心的最高境界!

現階段要立生命法,以取締與管理放生的行為,放生行為要先經過生態評估與放生物種評定,並經過人民網路說明、討論、辯論、公聽、公投等程序,同意之,方可為之,尤其要嚴禁外來種的放生,最好是復育放養本地的瀕臨絕種物種,宣導不捕與不食的保護觀念,並注重生物棲息地的保育,藉由生命教育的教導,讓大家尊重各物種的生命,拋棄放生的惡習,以達尊重生命的為善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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