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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8月16日 星期四

青少年政策


132、青少年政策6
青少年的定義為12~24歲者,這個族群代表著尚未有深厚的工作與人生涉世經驗,所以青少年經常被集體貼上某種身分標籤,如Y世代、七年級生、草莓族、當迷族,而且被認為在金錢的使用、婚前性行為、生活習慣、價值觀與道德觀等看法上,有著世代間的迷思,有些青少年認為金錢可帶來成就與多采多姿的生活,喜歡藉名牌吸引他人目光,而有些青少年則喜歡模仿偶像,以表象來標籤青少年文化,並無法降低青少年在理想價值與實際運作之間的落差,只會讓青少年無法認同社會,讓青少年文化邊緣化,這將使我們看不見青少年的多樣性與個體性,青少年是個人逐漸脫離家庭的保護與依賴的階段,青少年需要能夠在自己的生活中自立,期望能夠感覺出被社區所需要與被尊重,更能對於他們所關心的議題能夠有所貢獻!

台灣從威權時代走入民主時代後,對於青少年政策的思維,也應由傳統的規訓,改為社區生活服務的體現,以協助青少年發展積極的公民參與力,透過公民的積極參與,讓年輕人藉由社區公共事務的充分說明、建議、討論、實地操作、辯論、公聽、公投等程序,以形成強烈的民主深化意志,也藉由社區生活的各項實務操作認證,來增強青少年的生活機會,以生活與生態的認證,來充實與肯定每一個青少年的在地生活能力,讓青少年勇於夢想,勇於擁抱期望、夢想與冒險!

青少年政策的規劃不應是養兒防老,而是培養人民所期待的公民,所以12-25歲之青少年應住進社區青少年住宅,以接受社區人民所期待的生活、生態、社區工作與公共事務管理相關認證,將過去傳統的教育制度,轉化成為教育社區化的認證與實地操作制度,並學習如何針對議題進行基本研究、如何有步驟的解決問題、如何蒐集資訊、如何衡量資訊的可靠程度、如何對問題形成假設、運用手上的證據得出結論、如何傾聽他人的不同見解與設法找出共識等方法,讓青少年直接參與社區性的公共事務與社區工作,以接受通過認證的肯定,並以認證制度作為終身學習與社區為主體的教育基礎,也讓青少年從社區工作中,瞭解社區的問題與議題,從中培養利他主義與社區責任感,親身感受到社區現況,學習與人合作與實際溝通談判技巧,以啟發思考,培養領導組織能力、蒐集與分辨資訊的能力、理性對話的能力、尊重多元價值的能力、反省的能力、參與決策過程的能力、採取具體行動等能力,以改善社會的能力與社區關懷的情懷!

目前我們的青少年實在是有夠苦悶耶!這個現象概與近年來社會道德倫理與個人價值觀的瓦解有關,尤其是在新聞媒體不斷的報導社會負面殘酷現實消息及商業化的助瀾之下,青少年已不再信服權威及傳統,轉而追求個人的享樂主義及新潮時尚,這就如同美國的嘻皮文化一樣,以致於時下KTVMTVPUB、網咖、卡拉OK、地下舞廳、演唱會、撞球場、電子遊藝場與夜店等場所,時時吸引著大批青少年朋友前往消費狂歡,他們在其中流連忘返,樂不思蜀,而在不肖有心人士的誘惑與朋友以好奇心的慫恿下,非常容易染上惡習,進而迷失個人的心性,尤其是對個人思考邏輯、學業、家庭責任、工作等失去了興趣,隨之而來的,則衍生出無所事事、懶惰、追求名牌時尚、不重視倫理道德、社會暴力、性犯罪、行為偏差、人格異常、吸毒、飆車、聚眾打架滋事、性氾濫、藉故情緒化發洩等異常人格,這成為了治安惡化的主要亂源,也對家庭社會國家製造了沉重的負擔,政府如何提供青少年一個合法,又正常的場地,讓我們苦悶的青少年朋友們能在競爭壓力沉重的生活中,得以紓壓、解悶、發洩精力、培養正常的人際關係,這是大家要努力的方向,建議如下:

1、設立青春娛樂特區:透過都市計畫及區段徵收,設立青春娛樂特區,在特區中提供青少年所有娛樂需求,如KTVMTVPUB、網咖、卡拉OK、舞廳、電子遊藝場、撞球場、競技場、飆車場、演唱會、才藝競藝場、籃球場、足球場、棒球場、排球場、羽球場、溜冰場、乒乓球場等場所與設備,設立種類由全體青少年來網路公投決定,政府要在區內進行合法的經營,並給予完善的設備,進而推廣各類休閒活動,如爬山、潛水、衝浪、滑水、帆船、生態之旅、海泳與風浪板等休閒活動,以符合青少年的期待,並大力取締區外的非法經營,以保障青少年青春娛樂的權利。

2、設立青少年輔導師認證制度:由青少年輔導師輔導幫忙青少年渡過苦澀的青春期,青少年輔導師要對青少年進行問卷調查及個別訪談,以了解青少年的需求、想法、苦悶、課業壓力、家庭環境、經濟狀況、交友情況等情況,以做出每一青少年的綜合評估報告,並彙總分析之,青少年輔導師須針對青少年輔導事件予以諮詢、解惑與說明,並對危害青少年的通報,實地訪查,查訪屬實,要公佈危害青少年權利者的姓名、照片、住址與事證,讓大家警惕小心,且規定危害青少年權利者須強制接受人格矯正治療,並罰服社區役,以茲警惕,青少年輔導師每年應提出青少年輔導白皮書,以爭取人民的認同,若人民不認同,下台吃自己啦!

3、成立中央與地方青少年輔導網站:以供青少年諮詢、解惑與說明之用,並由青少年們經過網路說明、討論、辯論、公聽、公投等程序,制定出符合青少年需求的青少年政策。

4、建立青少年公論:由青少年在中央與地方青少年輔導網站上,由青少年們經過網路說明、討論、辯論、公聽、公投等程序,以形成青少年公論,以作為青少年遵循與尊重的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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