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3、政府採購發包與驗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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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政府採購發包行賄與綁標的問題由來已久,話說:人不自私,天誅地滅,為了利益而行賄綁標,人之常情嘛!這句話說盡了封建死醬缸的自圓其說歪理,所以行賄貪污早就正常與合法化,且深植人心,這使得大家想當然爾的昧著良心,私底下進行圍標行賄,大賺人民血汗錢,所以我們的公共建設當然就會產生偷工減料與品質不佳的情況囉!
台灣政府每年的採購發包規模大約為8000億,這麼龐大的規模多誘惑人呀!而公務人員在編列預算時,除了抱著將之花光、用完的心態外,更是拼命的追加預算,這造成了許多驗收後的物件與工程棄而無用,甚至被公務人員拿回家用,而且有許多重大工程,在建造後還成了蚊子館,不僅白白浪費人民的血汗錢,也讓社會資源分配造成不公平,這種心態怎麼對得起人民呢!
公家採購發包所牽涉到的物品規格與分類分級相當複雜,一樣的東西可區分A級、B級、C級品等各級品,而各級品的價格差很多,許多不肖人員就用較低劣的商品等級來矇騙,以賺取價差,這些價差往往就引誘綁樁、圍標、行賄的行為發生,這問題不是設立廉政公署就能解決的,因為這是制度的問題!政府應速將預算編列權及採購發包權還給人民,由人民來編列預算,由全民來集體發包與驗收,將採購發包與驗收予以標準規格化,並將所有採購發包與驗收的過程及結果上網存檔公開,讓人民能夠事後追蹤及監督,並看看,大家的血汗錢到底花到哪裡去!如此,方能杜絕採購發包所引起的貪污問題,建議如下:
1、成立中央與地方政府採購發包網站:依採購發包的分類與等級,將所有政府採購發包事項上網公開,讓所有人民及廠商都能參與政府的採購發包作業,並由專家及專業人士公開說明,該採購標發包的規格與標準為何如此規定,並研議出一定金額以上的政府採購發包規格與規定、底價及標準為何如此規定的原則,最後透過網路做說明、討論、辯論、公聽、公投等程序,由人民來議決,如此公開透明化,就能杜絕行賄綁標囉!
2、建立政府採購發包師認證制度:政府採購發包師負責將所有政府採購發包事項彙總分類與分級,在中央與地方政府採購發包與驗收網站上公開,並安排專家及專業人士公開說明;該政府採購標發包的規格、底價及標準為何如此規定,若有投訴與檢舉採購發包事件,政府採購發包師一定要負責查證,並公開行賄貪污者的姓名、住址、照片、手法與事證,讓大家看看!到底是誰在行賄綁標啦!採購發包師每年應提出採購發包改善白皮書,供人民參考,以爭取人民的認同,若人民不認同,下台吃自己啦!
3、改革採購發包與驗收法:採購發包師應制定採購發包的流程及各種物品的分類分項規格標準,以讓投標者遵循,投標者若有任何疑問與問題,則可上中央與地方政府採購發包與驗收網站要求說明與建議投訴,最後由人民議決之。
4、設立採購發包規格標準與驗收資料庫:設立採購發包規格標準與驗收資料庫,將所有採購發包與驗收結果,經彙總分析後存入採購發包規格標準與驗收資料庫中,以作為日後人民議決採購發包與驗收的參考,並可透過事後追蹤其品質缺失,如此,必能大幅降低人民錯誤決策的比例。
5、設立人民發包採購中心:所需採購發包之事項,全部呈送人民發包採購中心,人民發包採購中心再依類型、規格與金額大小,加以分類,彙總鍵入採購發包規格標準資料庫,再統由人民集中討論處理之,各項採購發包皆由人民網路公投議決之。
6、設立回報系統:經採購發包後,在使用該物品時,若是有瑕疵、規格不符、使用不易等情形發生,則可在中央與地方政府採購發包與驗收網站反應,以改善採購發包與驗收的流程缺失,並追究相關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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