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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8月16日 星期四

外籍勞工


96、外籍勞工 6
台灣由於勞工的價值觀改變、人口少子化、高齡化、經濟結構改變、工資常年持平等因素,造成看護工、保母、體力勞動工作者的需求大於供給,所以台灣自1989年起,開始引進外籍勞工,以解決國內勞動力不足的問題,迄今,台灣已有大約有30萬名的外籍勞工,這數量龐大的外籍勞工,已對我們的社會產生巨大的影響,這是大家要去面對及深思的問題!


台灣的外籍勞工政策為保障人民的就業權益、防止外籍勞工成為變相移民、避免外籍勞工成為社會問題、不得妨礙台灣產業升級,所以台灣的外籍勞工政策採取限業限量,只能引進在重大公共工程、製造業重大投資案、家庭幫傭、監護工、船員等勞力密集產業及台灣人不願從事的行業類種,目前台灣的外籍勞工政策有啥缺失呀!首先是他們來台灣的仲介費,比香港、新加坡來的高,甚至,比其他亞洲國家都還要高,而且在台的外勞轉換雇主的條件非常嚴苛,不僅不能選擇外宿,甚至,無法在假日休假,工廠並將外籍勞工給予集中管理,而家庭幫傭與監護工更不得外宿,這等於是將外籍勞工,當作是奴工在看待,這早已損及我們的人權聲譽與自由形象囉!

曾幾何時,吃苦耐勞的臺灣人變少了,臺灣人有錢之後,就不喜歡吃苦,這也難怪,人之天性,好逸惡勞嘛!目前臺灣40歲以上的人,或許還吃過苦,但40歲以下的新世代,在父母的庇蔭之下,早就養成好逸惡勞的好習慣,勤吃、省做、拼命花,難怪卡奴那麼多,而受到挫折,也無法抗壓,自殺的、得憂鬱症的、吸毒的一大堆,就是這樣,造成我們的人力市場大量缺少勞動工人,不過沒關係,可以引進外籍勞工,來作這些沒人願意做的工作,只要外籍勞工願意做,我們付錢了事就好,可是外籍勞工的人數一多,問題就來了;歐美日等國早就遭遇到外籍勞工管理及人權上的問題,在國外所引發的問題中,包括外勞脫逃後衍生的非法移民、從事色情、非法打工、販賣人口、犯罪、衛生防疫、性病防治、文化衝擊等情況,陸續在台灣發生,而且,外籍勞工因為對於台灣的法律認知、倫理道德、價值觀、文化傳統、生活習慣、飲食習慣、語言文字、教育水準與我們大大不相同,所以誤解及誤會不斷產生,嚴重的話,就會導致暴力衝突事件,如何有效管理外籍勞工、處理因外籍勞工所衍生的問題、輔導外籍勞工在生活、文化與語言方面的適應,並維護外籍勞工工作權與人權,是大家要去思考與決策的;建議如下:

1、如何有效管理外籍勞工:目前我們與外籍勞工的溝通了解,因語言隔閡、表達不佳,都靠人力仲介業者做溝通橋樑,而人力仲介業者的素質參差不齊,往往造成外籍勞工與雇主的誤解,所以我們要成立中央與地方外籍勞工網站,供雇主及外籍勞工上網與外籍勞工管理師溝通、投訴、協調、通報脫逃等相關事項,外籍勞工管理師不僅要作僱主、外籍勞工與政府間的橋樑,並要針對脫逃的外籍勞工予以造冊管理追蹤,並於外籍勞工脫逃後儘速找回,以了解問題之所在,並上網回報。

2、建立外籍勞工管理師認證制度:外籍勞工管理師須對僱主及外籍勞工進行溝通、協調、解決問題、法律協助、心理輔導等相關事宜,並由人民經過網路說明、討論、辯論、公聽、公投等程序,制定外籍勞工政策,並預防外籍勞工脫逃,外籍勞工管理師每年應提出外籍勞工管理白皮書供人民參考,以爭取人民的認同,若人民不認同,下台吃自己啦!

3、外籍勞工引用政策:由人民經過說明、討論、辯論、公聽、公投等程序,制定外籍勞工引用政策,外籍勞工引進之數量,要限制在全國總就業人口數的5%以內,否則會剝奪侵犯本國人民之工作權益,而聘僱每個外籍勞工以三年為限,為避免人力仲介居中剝削,政府應取消人力仲介業者之居中仲介,直接與外籍勞工輸入國政府訂立條約,由外籍勞工輸入國政府負責語言及專長的認證,再由我國政府在當地進行複試認證,通過認證後,再行上台灣中央與地方外籍勞工網站,由雇主上網以視訊應徵,訂立僱用契約後,再由雙方政府認可,輸入我國工作,至於外籍勞工輸入國之選定,則需選擇與我們友善,並與我國有邦交的國家為主,或是與我們有重大貿易往來的國家作為參考對象,外籍勞工輸入類別要限業限量,以高度勞動密集產業及看護幫傭為主,並將外籍勞工納入勞基法的保障範圍,另外也可以考慮成立國際勞工平行輸入出平台,以交換各種勞工。

4、制定外籍勞工工作法:由人民經過說明、討論、辯論、公聽、公投等程序,制定外籍勞工工作法,以維護外籍勞工工作權、休假權與人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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