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1、國有土地管理經營 6
土地是人類最重要的生產要素,也是政府國家資源中最大的資產,而土地收益亦是政府重要的財政收入之一,台灣的國有土地分為:公用與非公用兩大類,國有公用土地由各直接使用機關使用管理,而國有非公用土地則由財政部國有財產局負責管理及收益,台灣目前的公用國有土地,約有240萬公頃,佔了台灣總土地面積,360萬公頃的67%,而國有非公用土地約有27萬公頃,依2008年的公告現值計算,約為3兆,嘿嘿!我們台灣人的身價還真好耶!目前財政部國有財產局如何有效使用這些國有土地呢!成效又為何!探討如下:
1、國有公用土地:國有公用土地是由各直接使用機關來管理,如學校、公園、停車場、市場、道路、國家保育公園、軍事設施、政府機關、機場、港埠、電信、交通、水利灌溉用地、山坡地保護地、水源區保護地、河川用地、海埔新生地等,但至今仍有許多國有公用土地因苦無預算,而尚未建設開發,又因各直接使用機關的人為疏忽及怠職,造成眾多國有公用土地荒蕪廢棄,甚至遭到竊佔、濫墾、濫伐、被丟棄廢棄物、被盜挖砂石,造成國家重大的收益損失!
2、國有非公用土地:國有非公用土地大多屬農、林、養殖等低經濟使用的土地,而面積小者多為建築用地,並以畸零、狹小,呈點線狀分布,國有非公用土地多用於農、林、養殖等低經濟使用,在收益上非常不經濟,因為國有財產局大多依公告地價,向承租戶收取廉價的租金,根本不敷人事管理成本,這對於政府的財政收入毫無助益,更造成了公共財的浪費!
政府空有那麼多的國有非公用土地,而無法善加利用,這真是可惜呀!假使政府能好好善用這些國有非公用土地資源,那必可增加收益,弭平財政赤字,更能做更多的社會福利,而且若成效可提升到一定的階段,甚至,一般人民都可不需繳稅哩!如政府可依各種公益計畫財務報表,提撥一定數量的國有非公用土地,予以不動產證劵化,並以該不動產證劵化的收益,讓各種公益計畫能收支平衡,如此,就能減少與消化政府財政赤字囉!建議如下:
1、製作國有非公用土地開發使用白皮書:政府應全面清查所有國有非公用土地,予以造冊分析,並附土地謄本、地籍圖、現況照片與位置圖等,上網公布,由人民來討論,如何增加國有土地收益,排除竊佔、濫墾、濫伐的狀況,據以製作國有非公用土地開發使用白皮書,以作為各類使用計畫的建議參考,並依計畫撥用執行。
2、國有土地社區管理化:在地人最了解,在地土地的使用方式及開發價值了,由社區人民積極有效利用社區內的國有非公用土地,既可有效利用國有非公用土地,又可達到最高的經濟效益,政府應將各個社區內的國有土地,撥交給社區人民委員會管理開發利用,以充實社區財力,發展社區經濟。
3、國有非公用土地由地方政府開發利用:將在地方政府轄區內的國有非公用土地,交由地方政府開發利用,除可充實地方財務自主外,也可讓地方政府藉由國有非公用土地,以廣闢財源,增加土地的管理收益,創造地方政府開闢財源的多元性。
4、國有非公用土地管理公司化:所有國有非公用土地要以公司化來管理,講求績效,以提升經濟效益,最好是委由人民共同來經營獲利,方能創造最大的利潤與收益。
5、國有非公用土地社會福利化:直接提撥國有非公用土地,給予社會福利機構利用,使社會救助、社會保險、社會福利等機構能收支平衡,正常運作。
6、設立國有非公用土地交換制度:透過國有非公用土地交換制度,整合國有土地,以創造收益,建立都市衰敗地區土地、畸零地、共有土地、375租約地、繼承土地、公共設施保留地、既成巷道等民間私人土地與國有重劃區土地交換的制度,君不見,政府擁有的重劃區,或是區段徵收區內,非公用之建地,通常閒置無用,政府應以免增值稅及低利房屋貸款為誘因,鼓勵上開各類土地所有權人,以其土地之公告現值,加四成的價值,與國有非公用之建地交換,當然建築物不予補償,如此,政府必可不廢吹噓之力,全面解決人民土地的糾紛與問題,而國有非公用土地中的農、林、養殖等低經濟使用的土地,也可透過國有非公用土地交換制度做整合,將國有非公用土地集中管理後,再作區段徵收,以為農、林、養殖特區,廣生財源,而政府也可省下徵收土地的經費,迅速開發建設,讓能盡其利,達到雙贏局面。
7、透過區段徵收及市地重劃,提升國有非公用土地的價值:將國有非公用農、林、養殖等低經濟使用之土地,先透過國有非公用土地交換制度,與附近人民交換土地,予以集中,再經區段徵收及市地重劃的手段廣泛營造新市鎮,以提升國有土地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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