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8、都市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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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謂都市更新,是指在都市計畫的範圍內,為促進已衰敗都市土地的再開發與再利用,所採用的復甦,或是改善都市生活機能的積極行為,並透過都市更新的作為,使都市計畫範圍內的老舊社區,或是生活機能衰敗地區,經過都市更新的程序,引進新的生活機能、以提升更精緻的文化生活精神層面,據以營造新的生活方式、歷史魅力、經濟動力與公共利益等目標,但都市更新不是單純的拆除重建工程,而是一種都市公共事務的積極體現與實踐,更需要在地人民的積極共同參與,方能讓都市更新符合人民的期待與需求!
自1950年代迄今,我們的都市發展快速,有很多都市地區的建築物,其屋齡早已超過50年,早期的都市機能規劃大多落伍,已不符合現代人民生活上的需求,這造成人民生活上的諸多不便,而政府也開始注意到都市衰敗地區所造成的都市生活機能衰退,所以設立了都市更新的相關法令,來鼓勵民間作都市更新,但因居民的抗爭,公權力無法有效發揮,造成都市更新實施的效果有限,長期以來,都市衰敗地區中的住戶,因陸續投入資金,為其老舊建築物重新翻修,或是重建,假使貿然進行都市更新,要拆除這些建物,會造成居民除血本無歸外,還要在短期間內新購,或是租用住宅以求安身之所,這居民當然就抗爭到底囉!如此的都市更新阻力,使得政府都市更新的美意無法貫徹實行,而都市生活的機能也無從改善,居民的生活品質也就低落不堪,為了營造美好的都市生活品質,都市更新要迎合人民需求,擬訂妥善的配套措施,並修正法令以徹底執行,方能讓大家獲得雙贏,建議如下:
1、建立都市衰敗地區預警制度:以街廓為單位,監控街廓內每一棟建築物的狀況,若該街廓內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建築物,其屋齡都超過30年,則該街廓馬上列為都市衰敗地區,並馬上限建,禁止人民重建與翻修,以避免居民繼續投入資金與心血,造成日後都市更新時,產生無謂的抗爭。
2、建立都市衰敗地區土地與國有重劃區土地交換制度:君不見,政府所擁有的重劃區非公用土地,大量閒置無用,政府應以免增值稅及優惠建屋貸款為誘因,鼓勵都市衰敗地區的土地所有權人與政府交換國有重劃區非公用的閒置土地,以都市衰敗地區土地的公告現值加四成,換取國有重劃區非公用閒置土地的公告現值,為互換土地之基準,建築物則以房屋現值作為交換土地的基準,如此政府必可不廢吹噓之力,全面取得都市衰敗地區的所有土地,以完成都市更新,重新規劃都市衰敗地區,再以該都市更新後之土地與另一都市衰敗地區交換,如此就可使都市土地全面快速發展,而增加稅收,達到雙贏局面。
3、都市更新:政府以國有重劃區非公用閒置土地與都市衰敗地區土地所有權人交換土地後,政府就可取得該衰敗地區所有土地及建物,全面拆除都市衰敗地區內的老舊建築物及違章,予以全面都市更新,並重新檢討都市更新區內之計劃道路寬度、公共設施、生活機能等機能,賦予都市更新區域全新的生活機能,並美化都市瞻觀,增加都市生活便利功能,加速都市發展。
4、建立都市更新師認證制度:由都市更新師負責將各街廓內的建築物造冊管理,若街廓內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建築物,其屋齡超過30年,則應將該街廓列為都市衰敗地區,該街廓應馬上限建,禁止人民重建與翻修,並輔導該街廓內的土地所有權人,依都市衰敗地區土地與國有重劃區非公用閒置土地交換制度跟政府交換土地,以加速都市更新,都市更新師並需透過說明、討論、辯論、公聽、公投等程序,讓人民來參與及議決都市更新政策的制定,都市更新師每年應提出都市更新白皮書,透過網路公開解釋說明,爭取人民的認同,以決定其去留,能力不夠及混日子的,回家吃自己啦!
5、都市更新師應全面清查所有國有重劃區非公用閒置土地,予以造冊管理,以作為與都市衰敗地區土地交換之用。
6、成立中央與地方都市更新網站:以供人民就都市更新問題提出陳情、投訴、舉發之用,並透過說明、討論、辯論、公聽、公投等程序,讓人民來參與及議決都市更新政策的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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