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9、違章非法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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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處都可見的違章廣告牌與宣傳品,這些違章廣告大多是開鎖、清理化糞池、地下錢莊、土木工程、色情與租售屋等業者僱人張貼與搭設,一般都張貼與搭設在各處公共場所牆壁、電線杆、電話亭、大門口旁、樓梯間、天橋橋墩、地下道,
的廣告牌、小傳單與廣告貼紙,違章廣告牌不僅損壞美好的市容形象,而且有時會遮擋交通指示牌,影響道路的交通安全,要是廣告牌本身不牢固,也極有可能危及人民的生命財產安全,違章廣告牌與廣告傳單的公害顯而易見,政府應大力取締!
而翻開我們的報章雜誌起來看,也可發現一個非常獨特的現象,色情及地下錢莊業者所刊登的廣告篇幅特別多!幾乎佔了所有廣告篇幅的一半耶!我們的平面媒體廣告,尤其是報章雜誌平面廣告業者,大家明明說好,要自律,絕不刊登色情、地下錢莊等業者的廣告,但說歸說,做歸做!有錢賺,還是硬給他刊了下去,更不可思議的是,閱讀報章雜誌的人似乎也都瞎眼了,非但對這些違章廣告能視若無睹,還習以為常的拿來閒話家常,大家似乎對這種現象已經麻木不仁了!更離譜的是,我們的正義使者檢察官及人民的保母警察大人們似乎也都忙到,沒有時間來閱讀報章雜誌,任憑平面媒體隨意刊登色情、地下錢莊等的廣告,而且還是光明正大的在污染我們的社會耶!真的沒法可管,還是執法人員都被收買哩!或是他們就是這些特種行業的老闆?所以才故意放水不抓,還是大家都喜歡看!都有這方面的需求!而通融這些非法廣告的存在,這該怎辦!建議如下:
1、成立中央與地方媒體廣告監督網站:以供人民就媒體廣告監督的相關案件,做陳情、投訴、舉發、討論、辯論、公聽、修正、公投之用,以防範舉發被吃案,並提供高額獎金,供人民檢舉違章廣告,只要上傳證據照片及違章廣告的刊登所在,經查證屬實,即可獲取獎金,被檢舉之違章廣告,經查證屬實,則在中央與地方媒體廣告監督網站上公開刊登違章廣告之媒體、刊登內容、刊登所在版面頁次、媒體負責人與違章廣告刊登者的照片、姓名及住所等,以儆不法!
2、建立媒體廣告監督師認證制度:由媒體廣告監督師負責將中央與地方媒體廣告監督網站上,人民所陳情、投訴、舉發之非法廣告案件及所有報章雜誌上之違章廣告彙總造冊上網公開,全部移送司法機關調查偵辦,媒體廣告監督師每年應提出違規廣告改善白皮書,以公開解釋說明,爭取人民的認同,若人民不認同,下台吃自己啦!
3、立媒體法:與各類媒體及刊登業者約法三章,若刊登違章廣告,則處以重罰,超過三次,處以歇業三個月,超過六次,處以停業處分,並負法律上一切刑責,以達到正本清源的效果,違規刊登違章廣告之媒體,由媒體廣告監督師分析彙總後,在中央與地方媒體廣告監督網站上公開其負責人與刊登者的姓名、照片、事證、住址,以儆不法。
4、取締責任歸屬:檢察官及警察要負起取締責任,人民要通令地檢署及警政單位,若三個月內色情行業、地下錢莊的違章廣告,不在我們的媒體上消失,那就將當地檢察官及警察全部移送法辦,以辜負人民罪起訴,直至所有違章廣告消失為止,我們寧可錯殺一萬,不能放過任何一個包庇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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