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5、生態農藥 6
國際上,一般性的農藥,都依照農藥的防治對象,分類為殺菌劑、殺蟲劑、除草劑、殺鼠劑、殺線蟲劑、植物生長調節劑、除螺劑、除藻劑等,為了避免農藥會間接的傷害到人體的健康,或是對生態環境造成不良的影響,政府除了會嚴格要求廠商提供,以哺乳動物為試驗對象的急性毒性試驗與慢性毒理資料(如致癌性、生育毒性、或是畸胎性等試驗)外,並需提供更多對生態環境影響的毒理試驗資料,此外,還須檢附該農藥,已在美、加、德、英、法、日、荷蘭、瑞士及澳洲等,九國已開發先進國家中,任一國家上市銷售的證明文件,以慎重其事!
使用農藥,主要是為了殺死農田間,會侵害農作物的害蟲,但農藥的毒性,除了會毒死害蟲之外,也會將有益的昆蟲、或是生物,也一併殺死,如傳播花粉的蜜蜂、幫助翻鬆泥土的蚯蚓等益蟲,最後破壞了生態系統的平衡,而害蟲受農藥毒死,亦會導致天敵數目的降低,甚至令天敵絕種,而危害到生物多樣性,而某些農藥亦會抑制動植物及微生物的生長,甚至,使得青蛙的性別改變,這對於自然生態的影響十分嚴重,而施用後,農藥會殘留於土壤中,使得土質變差,以致出現土地瘠化、石化、或是沙漠化等現象,而某些農藥更會揮發於空氣之中、污染地下水、或是污染水源,因為農藥極難在自然環境分解!
所謂生態農藥就是利用植物、礦物與生態食物鏈的特性,來解決農作物病蟲害問題,對於農產品殘留,毒性的慢性中毒問題,以往若無化學農藥的噴灑使用,農產品受到病蟲害的侵蝕,會相當嚴重,如此,會影響到農產品的收成,但農藥過度的殘留,更會造成消費者的疑慮,嚴重的時候,還會發生滯消的狀況!甚至,影響到消費者的生命安全!目前台灣農民尚未建立完整使用農藥的正確觀念,常常以為只要使用農藥,害蟲就會死光光,但結果卻污染了水源地和土壤,其實農藥都含有深淺不一的毒性,急性中毒是立即可見的,但慢性中毒卻是因長期的接觸農藥,或是長期的食用被農藥污染的食物,在日積月累後,就會造成人體器官的病變,這些病變常在不知不覺中發生,一般人很難及時警覺,許多醫學報導說,肝的病變與我們所吃的食物有關係,而農藥極可能就是,隱形的殺手之一!
農夫為了全面防冶,農作物在成長過程中,面對不同的病蟲害及雜草的侵犯,常會在病蟲害未發生之前,或是發生時,混合多種農藥一起噴灑,而在下雨過後,還要再加噴些,以確保病蟲不會傷害蔬果,這造成使用農藥過度頻繁與混用的情形,消基會曾指出,台灣農夫每隔5.5天會施藥一次,每次平均混用4.5種的農藥,而混用農藥,會使毒性增加500~1000倍,所以政府要全面禁止農民使用化學農藥,並補助農民使用生態農藥,如此,方能確保人民的身體健康與生命安全,建議如下:
1、生態調查:政府應於特定區域內,進行各項作物病蟲害的生態調查,並記錄病蟲害發生的季節、頻率與作物之間的關係,進而搜尋害蟲與病原菌之天敵,並加以篩選、繁殖、釋放與觀察成效,並擬定非農藥防治的策略,另也可搭配耕作、整地與翻土,讓鳥類吃掉田間的蟲卵,或是讓農地浸水、或以非農藥液劑加以防治、夜間燈光誘蟲、培養害蟲天敵野放、有色粘板及荷爾蒙防治等方式,來誘殺害蟲,以降低農藥的使用與依賴。
2、獎勵生態農藥農業:政府應獎勵生態農藥農業,獎勵農民種植魚藤根、楓楊、垂柳、桑樹、臭椿、辣椒、洋蔥、除蟲菊等作物,以此作物提煉生態農藥,以取代化工農藥的使用。
3、獎勵生態農藥產業:以免稅,或是補助農民,從事生態農藥產業的方式,來發展生態農藥產業,以降低生態農藥的價格,並全面禁止使用化學農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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