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殺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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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殺女2

2012年8月20日 星期一

社區勤務

407社區勤務 6
社區勤務由警察來執行,似乎顯得十分威權、嚴肅與對立,而且,為了防止警察利用警政特權,經營非法行業,魚肉人民,所以社區勤務應由社區人民共同參與,這樣才能做到社區一家親,這樣除了能節省人事費用,也能共同預防危險與促進社區關懷,所以政府必須以社區為單位,由政府提供經費,成立各社區人民委員會,以設立社區政府與社區勤務中心,並由社區人民,藉由網路來議決社區的勤務與編制,以提出社區人民期待白皮書,期以建立社區的關懷、監控與治安通報系統,進而建立社區軍隊,以打擊不法與既得利益!

社區勤務包含社區網路管理勤務系統、社區關懷與通報系統、治安與災害通報、監控系統、生態環保系統、資源回收與美化清潔環境系統等七大體系:

1社區網路管理勤務系統:社區網路管理勤務系統需將社區人民所通報的社區勤務問題、建議,做彙總與管理,以反應社區人民對於社區勤務的建議、需求與期待,並在網路上,呈報給社區人民知悉,以為社區網路管理勤務政策之討論、公聽與公投之用!

2社區通報與關懷系統:社區中有獨居老人、殘胞、重疾、行動不便、發生意外者等,若無家人護送、或無法獨立就醫者,即可透過社區通報中心,護送就醫,亦可透過社區通報系統,以反應家暴、精神異常、憂鬱、弱勢、需生心理輔導者、需經濟、法律與創業輔導者、經濟與機會弱勢者、需關懷照顧者(含老人、植物人、身障、智障、病患、、精神異常與小孩等)、需補認證與人格矯正者等狀況,並藉由社區關懷系統,幫助與關懷社區人民,如接送小孩、課業輔導、生心理輔導、家居清潔、照料、遷入與遷出人民之迎新與送舊等,以建構安全的社區生活空間,關懷系統並提供住宿、醫療與飲食給緊急需求者!

3治安與災害通報與預防系統:設立24小時巡守隊與社區戰鬥犬飼養與訓練所,並藉由監控系統,在各定熱點監控,據以提升預防犯罪能力,進而加強通報與處理社區的治安問題,諸如發現住戶有大門未關、鑰匙未取、路霸、無牌廢棄汽車與可疑贓車等之人事物、疏導交通、處理路燈、交通號誌、公共設施與路面之故障、損壞與修復、查報亂丟垃圾、廢棄物與排放廢水之處理,住戶排水管破損漏水、防颱與災後工作、風災前修剪危險樹木與加強固定、協助人民將車輛移至安全地方、協助救援交通事故傷患、尋找迷途老人、寵物、小孩與失智者、發現與保護弱勢族群、宣導防範一氧化碳中毒安全觀念、火災消防、水災防範與定時安檢等,社區巡守役人員應遵守法律,非經允許,不得擅進民宅,巡守勤務應以定時巡邏方式,就勤區內之住所、居所、事業處所、營業場所、共同生活戶、共同事業戶與其他處所實施巡守,勤區巡守時,應著社區公務制服,並攜帶公務證、長戟電擊棒、公務執勤無線上傳帽與公務手機,隨時訪查註記與錄音錄影,並避免干擾社區人民的家戶生活與事業單位的正常作息,若遇有社區人民喜慶宴會、喪葬疾病、舉家外出、連續假日返鄉的狀況,則應設立定點監控,並根據通報與巡守狀況,設立臨時人口建檔,空屋建檔,治安熱點、交通意外、混亂與違規熱點、車禍熱點、失竊熱點、治安顧慮人口、毒品、酗酒、家暴、賭博、情色、組織暴力、偷竊、傷害、自我管理不良者等建檔,以供搜尋注意,並確實了解各家戶的生活安全需求、治安狀況與危害事故,進而發掘危害與急難徵兆,以確保人民生活的安全!

4監控系統:由社區監控役人員,透過監視系統,監控各路口定點與各監控熱點,若有狀況,即通知巡守隊,前往進行狀況了解與現場上傳回報,並成立監控器維修隊,對社區各熱點監控器進行維修,以達無死角、預防犯罪、遏阻違規與快速支援的終極目的!

5生態環保系統:生態環保系統,是藉由社區的生態環境認證,由社區認證人員,組成生態環保系統編制,讓社區人民參與社區的生態環保工作,如生態、地形、地物、動植物昆蟲等調查,進而提出社區的生態環保計劃,據以執行,以維護生態環境!

6資源回收系統:資源回收系統,是藉由資源回收認證,由社區資源回收認證人員,組成資源回收系統編制,分為資源回收站的管理維護、資源回收分類與資源回收處理等3部分,以達百分之百回收資源,維護地球環境與減少污染!

7美化清潔環境系統:是藉由美化清潔環境認證,由社區美化清潔環境認證人員,組成美化清潔環境系統編制,分為公共設施清潔美化、植栽園藝綠化與公共設施維護等3部分,以維護整體社區的清潔與美觀!


以上社區勤務人員,皆屬社區公務役所轄,為義務役性質,人員須先取得勤務認證,再經由實地操作,取得操作認證,每日六班制,通過操作認證後,即可獲取地球聯邦電子幣,以換取休假與旅遊費用,並享有終生吃住的基本生存權益!

考核

406、考核 6
一個不符合人民期待的考核制度,對於實際執行可能發生的弊病缺失,沒有解決之道,而只用輿論的力量與自我感覺良好的目的,來改革,這樣再如何改革,也是徒勞無功啦!公務人員是吃人民的頭路,當然要有接受人民監督與考核的認知!但台灣的人事任用制度,卻還沿用古時候的八股科舉考試(換湯不換藥),讓公務人員常有當官的封建心態,並養成利用特權便宜行事,在官官相衛的官場文化下,進而濫用行政命令與行政裁量權,吃定人民大老板囉!

聽說台灣公務人員的考績,都是主管輪流打的(考績等級用輪的),為何會變成這樣,是主管太懶惰,還是台灣公務人員的考核制度大有問題!其實,打考績的真正目的,應該是淘汰不適任人員,讓最適任的人員,來為民服務,進而提升公共事務的服務品質!而台灣的公務人員考核制度,並無懲劣、或是汰劣的機制,頂多只是警惕與秀給人民看的作用而已,甚至,還有人認為公務人員的考核制度,應朝向公務人員自己提升自尊心與榮譽感為主,這樣如何能淘汰不適任者,所以,台灣的公務人員考核制度,早就失去了考核公務人員的意義哩!而考核由自己的主管打,有如球員兼裁判,對於提升行政效率根本不痛不癢,且流於形式、或是成為主管藉此肅清異己、或是要求回饋與關說的溫床,這讓公務人員永遠心生不平,而人民更是不服氣啦!

或許是因為台灣的公務人員,實在太優秀了,所以考績常常打不出丙等,也或是許考績制度出了問題,而無法考出丙等,假使這樣,那還須要打考績,來浪費時間啦!其實,就算公務人員都是經過激烈的科舉筆試競爭、脫穎而出的菁英分子,但其能力與心態適不適任,可是沒人敢保證耶!而為維護公正的考績,賦予主管覈實考評的重責大任,就更是離譜哩!要長官不濫權,不陷其下屬於不義,這也沒人敢保證,就算考核有疏失,提起救濟,到最後也都私了,因為主管打考核,是非常主觀的作法,所以考核應由人民來打,才不會陷主管於不義啦!

有些主管進行績效考核作業時,常過於寬鬆、或是太過嚴格,比如有些主管為了凸顯自己的態度認真,其下屬的考績都打得很低,而有些主管則扮演好好先生,其下屬考績都得高分,而有些主管則對職務與經歷較高的下屬,打最好的考績,而有些不肖主管,則對於不與其流合污的下屬打低考績,而有些主管也常將績效管理與績效考核混淆,甚至還有不了解基層屬下,而以偏概全的主管,就算規定各種考績的比例,這對下屬都不公平耶!

地球聯邦的公共事務管理,是由全民積極參與,所以公務役人員是義務役(強制與無薪資給付),公務役人員藉由各類的公務管理認證,來強制服義務役,若不盡心,或是態度不佳,則需轉任其他類別的公務管理認證,繼續服役,直到認證完成為止,而其福利也應是獎勵性質,政府應提供人民終身免費吃、住、育、樂等福利(基本生存人權),並以休假與旅遊、運動來獎勵之,如此,就可減少利益衝突、去除公務役人員當官與特權的心態!

地球聯邦公務役人員考績法,應著重在公共事務執行時的全程網路上傳建構,以供全民一起監督考核,據以提升公務役人員的服務態度及工作效率,進而讓不適任人員,能轉任其有能力與興趣的其他公務管理類別,據以提升行政績效,增加競爭力!此外,並採行公務役人員考核淘汰選制度,為了淘汰不適任者,每年需淘汰一半人員,並隨時針對公務役人員的執勤狀況,以進行考核,因為每年考核一次,會流於形式,應該是隨時考核,每月彙總一次!而要克服人類惰性,公務役人員更要隨時接受監督與監控,藉由監視上傳系統,讓公務役人員隨時保有敬業的心態與如履薄冰的狀態,這樣就能大幅提升績效!

考核內容為:公務役人員上班執勤時的狀況,都要全程網路上傳,由全民來監督,抓到不符合人民的執行狀況者,給予積點數,以茲獎勵,在程序上,每位公務役人員於上下班時,要以個人公務電腦打卡,打完卡後,電腦會自動啟動人員座位後的監視系統,將公務役人員的上班狀況,全程錄影錄音上傳監督網路,公務役人員若要離開座位,須向電腦報備離開原因與回來時間,以供日後查證,而執行外場的公務役人員,也要戴上監控系統帽,於外出執行公務之同時,全程錄影錄音上傳,而任何一種公共事務的管理案件,都有其績效點數與完成時間點數資料庫,以作為考核獎勵標準,並供人民上網搜尋,以供隨時建議、網路公投、修正與考核之用,如此,就可建立每位公務役人員考核系統的資料庫,以做到公平公正原則,讓摸魚打混者無可遁形,這樣眼見為憑,除了公平公正,又絕不冤枉啦!

再婚

405再婚 6
婚姻關係可能因為離婚、或是喪偶而結束,所以在婚姻結束後,若重新組合家庭,就是再婚,過去,家庭雖然提供了關懷、照料扶養、親情、經濟支持、生活互助與愛等功能,但隨著時代的演變,現代家庭的制度、型態與功能,受到了諸多的衝擊(如家庭威權瓦解、價值觀混淆、經濟獨立與知識傳遞等),最後造成了婚姻的瓦解崩潰,曾幾何時,離婚已蔚為世界潮流,而再婚也有增加的趨勢,以目前的離婚率來推估,約有一半以上的人口,在其一生當中,會有一次以上的婚姻經驗!

再婚時代的來臨囉!近來,人們強調婚姻的品質,講究婚姻的自主性,而男女平權也突顯了個人主義,尊重個人的想法與隱私,連法律也放寬了對於個人的行為與言論約束,從傳統到現代,社會變遷快速,在開放與自由的價值下,社會的包容度逐漸增大,人們不用再去壓抑自己與受別人想法的約束,並認同婚姻是尋求情感寄託與分享生活的觀念,而生育不再被視為一種責任,性愛也不再被限制為傳宗接代,現在性已被視為自發性的需求,甚至是享受,所以過去的性、婚姻與家庭關係,在社會的變遷中,被完全摧毀了!現在的婚姻,或許是一種自由的羈束,而家庭也成了責任的枷鎖,但性權卻是大解放哩!

近年來中、老年男性的再婚比率,有向上攀升的傾向,離婚後的再婚現象,已成為主流,早期,男性因子女照顧需要與女性因獨立生活困難,不得已而再婚,但隨著社會的開放,人們對於婚姻的認知,已不是過去從一而終的想法,人們對於再婚觀念,已轉變為接受離婚的事實,以結束不合適的婚姻,進而尋求第二春,一般而言,離婚男性發生再婚的年齡,多集中在30-34歲間,但整體仍為下跌趨勢,另外,45歲以上離婚男性的再婚率,則有逐年攀升的趨勢,尤其是50歲以上的離婚男性,其再婚更為明顯,但離婚女性再婚率的變化,卻與男性不同,年輕的離婚女性較易再婚,主要都集中在20-29歲之間,但之後,就隨著年齡的增加,而減少哩!

不論是離婚、或是喪偶者,都有其心理與生理的需求,尤其是精神的撫慰與支持,所以現代人逐漸能接受再婚,一般而言,未受子女牽絆者的再婚機率較高,而且,離婚男性較容易再婚,此乃因為男性在經濟與子女監護權方面,都較女性具有優勢的地位,但隨著女性就業率的提高,經濟能力的增強,現在離婚婦女已逐漸將再婚的經濟需求,轉移至心靈分享方面,因此,若離婚女性能揮去前次婚姻的陰霾,則其選擇再婚的機率就會增高,所以再婚所影響的層面,非僅是夫妻雙方情感結合的單純問題而已,再婚時,必須克服先前婚姻的不良情緒影響,重新建立親密情感,在心理上,則要再次認同婚姻,而再婚者也須調整獨身的生活習慣與自由性,以配合新的夫妻生活型態,若前次婚姻育有子女,則還須重建親職角色,以保持平衡與互動的關係,而且,再婚後的家庭經濟來源,也勢必重新分配與規劃,以形成新的家庭經濟運作型態,這無疑是一項重大的挑戰!

就分析而言,離婚男性的社會階層與經濟能力愈高,其再婚的可能性就愈高,即使其擁有子女,也能吸引婚姻對象,而女性則相反,此外,離婚女性若無工作,或是對工作不滿意者,則較易再婚,其動機多是為了養家,或是擺脫不滿的工作狀態,而且,離婚女性假使無法擺脫前次婚姻失敗的陰影時,那她會更加審慎,導致其再婚的意願,也會降低,所以女性會再婚,大多是考量生活的穩定度、經濟依靠、情感依託與性愛感受等因素,而男性則會考量家庭照料與親密的性愛關係!

為了維繫重組家庭,再婚夫妻必須維護對婚姻的承諾,同時,又得試著營造出,使大家願意在家庭中信守承諾的環境,以建立一個成人與孩子,都覺得自在的新家,通常再婚家庭約需花上三至五年的時間,去培養家庭的向心力,而且,繼父母與繼子女間的溝通品質,通常是維繫著所有家庭成員對於家庭的滿意度,再婚後,也會受到前段婚姻的影響,而備受親友周遭關注,這時易產生失落的感受與情緒投射壓力,因為再婚家庭的成員角色、權利、義務關係,會因為前次婚姻的情感棧戀、家庭成員的定位與心理的調適等因素,有著極高的不穩定性,所以擁有前次婚姻所生子女者,面對再次婚姻,都會有較多的擔心與顧慮,如新的配偶能否善待其子女,或是其子女是否能夠接受其再婚等諸多考量,而且,男性還會考慮,新的家庭能否維持目前的經濟狀況,這些顧忌與擔心,都會影響其再婚意願,除非子女已經長大成年!

再婚重組家庭時,會影響到子女的未來地位與利益,甚至生存權益,所以再婚後,家庭成員容易在感情與利益上發生衝突,常有繼母虐待前妻之子,也有繼父歧視前夫之後,尤其是在物質享受與財產繼承上,往往搞得家庭成員勢不兩立,而繼父母與親生父母間,為子女做決定時的立場與態度,將會使子女的教養問題與家庭生活增添困擾,尤其是對子女的教養觀念不同時,常會引起夫妻間的衝突,另資源的支配方式,也可能成為婚姻困擾,而沒有血緣關係的手足間,也容易產生性緊張,甚至會影響婚姻的穩定性與夫妻關係的品質,因為子女在旁,為免子女有被疏忽與被排擠的感覺,夫妻會自抑隱私與親密關係,另親友的支持態度,也常左右當事人處理衝突的方式,也間接影響到婚姻關係!

再婚的市場上,女性喜歡尋找具有穩定經濟基礎的男性,但當女性本身有高收入時,則有可能會放棄再婚,因為許多失婚女性,常有感情上的陰影,覺得再婚要寧缺勿濫,而且,她們也常有著傳統男大女小的婚齡偏見、高齡產婦人老珠黃的現實、受子女的牽絆、擇偶資源的性別差異等因素,所以若以社會條件交換論,來看待再婚的女性,會發現再婚對於女性來說,真是一種剝削啦!而再婚男性多半對於女性,沒有太苛刻的要求,對於妻子的要求,多半會高度重視與認真考慮,但離異男性卻往往沒有擔當與責任感,搞不好,還期待你養活他,但卻能省下一些重新教化的麻煩,但如果再婚男性有子女,就常會與前妻牽連不斷,稍微有一點的照顧疏忽,就會讓他想起前妻的好,不過,離異男性(除非是因為隱疾導致的離婚)與新任妻子的生活,多半是和諧的,因為離過婚的男性,會理性多啦!

目前,當失婚者重新組合家庭時,若缺乏社會資源的支持與認同,常會被貼上特殊家庭的標籤,所以再婚問題,已成為我們要去面對的社會議題,政府應設立再婚認證制度,以供再婚者與其子女,進行再婚前的認證,藉此讓再婚者在再婚前,能夠學習與認知,在再婚後,所會遇到的問題與解決之道,政府並應針對再婚家庭,提供各種免費協助、輔導與社區關懷,讓再婚家庭的成員能夠度過磨合期,免於衍生各種社會問題,不過說實在的,現代離婚、或是喪偶者,有無再婚,已不是重點,重點在於社區關懷體系的建立,所以許多人以同居的方式,不生小孩,傾向單身生活、注重生活品質,這不也是一種新的生活模式啦!

性交易

404、性交易6
性交易是提供性交、口交、手淫等,有性器官接觸的勞務,藉以賺取對價,俗稱賣淫、買春、或是嫖妓,此外,目前也存在著援助交際等非職業性的性交易型態,性交易自有人類即有之,性交易除已抽離感情元素,還形成了市場供需鏈,將性交易變成了勞務商品,面對現代多元開放性的情慾,我們實不應再複製過去的性美學偏見,在保障性工作自主性與專業性的前提下,性交易實應以人類性需求與反映制度的缺失來看待之!過去的台灣刑法,只處罰無照妓院的老闆、妓女與皮條客,但卻不處罰嫖客,法律默認性交易的存在事實,或許符合大部分人民的道德情感,但現行的社會秩序維護法,卻開始處罰妓女與嫖客囉!

性交易行為是人性、生理需求與政府社會福利制度不良的結果,所以性交易為社會道德所默許,雖然政府對於性工作的介入管制與如何界定婚姻以外的非法之性行為,還有整個社會對於性道德的民主化程度,都與性交易脫離不了關係,時今,政府對於性工作的各種管制,仍無法跳脫在刑事處分、公衛介入與行政控制等領域,所以政府無法積極的保障人民的性權,甚至還呆滯在過去的殖民舊制與父權論述,所以這項最原始、最本能的交易行為,永遠困擾著社會道德與治安,而執法人員也常以合法掩護非法,最後成為性工作領域中,最難以瓦解的萬惡剝削與取締者!

當今大多數的民主國家,都認為合意的成人性交易,是不能入罪的,因為成人性交易一旦入罪,那麼執法人員管制的對象,就是成年男女的褲襠啦!其實成人性交易,是你情我願之事,可不是執法人員(警察、檢察官、法官等)應該管的事(除非管的人先去勢,這才算公平!),而執法人員該管的事,是在性交易產業中,可能存在的反人權惡行、既得利益者剝削與性病防治,因為性交易產業是暴利業種,其中絕對藏污納垢,甚而會侵害到人權法治,包括以餵食毒品與放高利貸等手段,來宰制性工作者、限制其人身自由、暴力脅迫強制、黑白兩道掛勾等情事,政府應去抓那些為大惡、黑白通吃的官商勾結份子,而不是避重就輕的取締性工作者與消費者!如果政府真想對於限制人身自由、脅迫強制、黑白掛勾開刀,那麼實施性交易除罪化與國營化、就是最有效的方法囉!而且,一旦成人性交易不入罪,那麼娼嫖、馬伕、皮條客,向政府檢舉非法的動機,將勢將從無到有啦!

性交易常牽涉到人口販賣、毒品、高利貸、威脅、仙人跳、乾洗、勒索、竊盜、槍械、誘騙、擄人、關說、行賄、黑白道火拼等不法行為,而處罰性交易,只會迫使性交易地下化,使得特權者方能經營,最後讓底層弱勢的性工作者,受到更大的剝削,助長仙人跳、詐欺等犯罪行為的發生,所以消滅藉由性交易,以獲取暴利的既得利益者,會讓性交易單純化,會讓社會秩序與治安更加安定,說實在的,罰娼與罰嫖,並無法有效減少性交易的發生,僅會形成對於性工作從業者的污名化,並造成更多的社會問題,而全面禁娼的執法,會導致濫權,嚴重侵害性工作者的人權,因為取締性交易的蒐證不易,少數執法者會以釣魚(以假嫖客誘捕)的方式來取締,甚至以便衣嫖妓,再報警抓人,陷民於罪,讓性工作者的人權,受到嚴重的侵害!

成人性交易是人性生理上的需求,既然無法杜絕,那就應勇於面對,成年人之間自願的性交易,如果沒有傷害、欺騙與強制他人,都應視為性自主的一部份,所以法律不應限制、或是剝奪人民的性自主權與性工作權!而且性交易能讓沒有性伴侶者,疏解其性慾需求,如此,可減少因性壓抑所產生的社會問題(如性侵、憂鬱、精神病變等),所以政府要保障性交易雙方,從事安全的性行為,以避免性病的傳染,我們要透過性教育認證,以平常心來看待性交易與傳達正確的性觀念,讓人民尊重與認知兩性的性權,並透過全民健康護照制度,讓每位人民,每年都能接受性病檢查,以全面杜絕性病的傳染,如此,就可避免因性交易得病,但為顧全顏面,而不願就醫的風險囉!

建議將性交易納入國營,以全面掌握、控制與管理,避免惡勢力的介入,政府應設立專區,統一開發建設後,直接出租與媒介性工作者,以收租課稅,規定從事性工作者須為個人自營,因為性交易朝向大企業經營,會有圍標與壟斷的風險,最後大者恆大,反而壓擠底層性工作者的生存空間,而且,性工作者不應採取證照制度,不需箝制入行的自由,避免留下個人污點紀錄,所以年滿二十歲之成年人(皆可為自己的行為負責),即使有婚姻關係者,亦可從事性交易,並明訂性交易勞動服務規則,禁止簽訂賣身契約,性交易須強制使用保險套,若不幸感染性病,則強制免費治療,最後藉由性交易的國營,以減少人口販運、黑道暴力等問題,徹底瓦解既得利益者、官商勾結與特權,杜絕性交易中的暴力與剝削,並透過網路法院與社區軍隊,解決交易過程中的糾紛,強力保障工作者與消費者的人身安全!

政府要不斷的改革制度與設立符合人性的法律,最終尚需建立完善的制度,以滿足人性的需求,如此,方能讓性交易行為自動消失!

加減薪制度

403、加減薪制度 6
加減薪在職場上,是不能說的祕密,特別是在遭遇到全球金融風暴之後,許多人已經不敢對加薪,抱有任何的期待,因為沒被裁員與減薪,就算是幸運囉!目前的台灣上班族,有近六成已經兩年以上沒加薪,近八成覺得自己的薪水被低估,更有超過三成的人,已經五年以上沒加薪,所以大部分的人,都對於自己的薪水不滿意,但卻不敢提加薪之事,這真的是很悶耶!

自古以來,勞方的加薪權都掌握在資方手中,雖然政府表面上是站在勞方,但卻因官商勾結,暗中支持資方,勞方在政府、資方資訊不透明與工會被收買、遭利誘威脅的情況下,往往沒法獲得對等的報酬,而薪資更無法對抗通貨膨脹,勞工最終成為了弱勢者!而加薪權制度是勞方避開資本主義與官僚勾結,掠奪勞方利益的利器,人民實有必要,將加薪權入憲,以維護勞方權益,實現社會公平正義!

企業賺錢、薪資結構追求合理化與太久沒加薪,是加薪的主要原因,而加薪的標準,主要還是看績效,所以公司經營績效不錯、有賺錢,那就有加薪的可能,但相對的,若公司賠錢,員工績效差,那員工就會被降薪、或是被資遣囉!對於企業而言,加薪雖是留才的好方法,但勞資雙方對於加薪幅度的期待,卻落差不小,企業主切勿忽略績優員工,對於加薪的期待,因為要是關鍵人才被挖走,那企業主可會非常懊惱扼腕耶!而對於績效優的員工,更要有高達107%以上的有感加薪,才能留住!要知道,績優員工的加薪權益,一但被壓抑,是會讓整個企業文化不健康!更無法啟動正面的職場循環!

目前在生活成本節節高漲的狀況下,增加勞方的工資收入,是有利於減輕廣大人民的生活焦慮感,從而為建構和諧的勞資平等對話社會,但在現實的勞資關係與成本壓力下,各類企業高層、管理者,對於給勞方加薪,而造成的成本增加,則擔憂不已,而近幾年來,一些企業只漲老總,卻不漲員工薪水的現狀,更讓普通職工對於加薪感慨良多,所以企業主要能體諒員工的生活壓力,與員工一起分享經濟成果,而員工也要能體會企業經營的艱辛,與企業主共體時艱啦!

勞方迫於現實,無法擁有加減薪的決定權,若加減薪造成勞資衝突時,政府應協助勞方,為勞方加薪(在景氣不好時,每月補助若干金額、或是民生物品),以作為加薪補助,但政府卻常因資方的遊說、關說與受賄的狀況下,站在資方的立場說話,讓勞方陷於無奈與無助,雖然加減薪是市場供需原則,但就業機會普遍減少與公司營運不好時,就比較沒有機會加薪,所以政府應提供足夠的社區工作,以穩定就業市場,讓加薪的機會增加!

政府應立法要求企業主,從每年企業的盈餘中,提撥一定的比例,或是政府提撥1%之營業稅,以成立加減薪基金,用以景氣不好時,對於勞方加薪,降低勞方生活的壓力,並立法要求勞資雙方確實簽訂勞動契約,詳細註明加減薪與升降遷的約定,以維護勞方的加薪權與升降遷權益,並對於經濟效益增長,但其勞工工資未達到最低增長比例之企業,發出警示、交由新聞媒體報料與重點監控(取消貸款與排除上市資格),以讓企業確實遵守、維護勞工的加薪權!

而當 CPI提升時,政府稅收大幅增加之時,政府應感謝廣大勞方的辛勞,政府應依CPI提升的比例,為勞方全面加薪,而通膨率是政府不良的貨幣政策所造成,所以政府也應為通貨膨脹負全責,政府應依每年的通膨比率,為勞方全面加薪,以體恤勞方的生活艱辛,因為政府絕不能將其責任,完全推給資方,讓勞資雙方發生衝突啦!

政府應成立中央與地方加減薪網站,供勞方提出加減薪的意見與看法,並充分考慮績效、職責、知識、經驗、能力與年資等因素,打開原本由資方所控制的加減薪空間,由全體勞方共同來決定之;如每個人加減薪的比率與金額,最後經過網路說明、討論、辯論、公聽、公投等程序,來制定加減薪制度,如此,就可以建立完善的加減薪制度,讓勞方在景氣不好時,也可以過個好日子啦!

窮忙族

402、窮忙族 6
在二十一世紀的今天,有工作,也有可能會落入貧窮之境,這不單是低薪的問題,也會因為工作不穩定,薪資被剝削,或是勞務制度所造成,而且越忙越窮!窮忙族是指每週工作40個小時以上(全職、或是兼職都算),但是其所得薪資,卻不及最低薪資、或是在貧窮線上的員工,即便是努力工作,仍然無法擺脫最低的生活水準,所以又被稱為勞動貧困階級!身處在全球經濟不景氣當中,窮忙族是你無法置之度外的社會現象,窮忙族會使得整體消費力就會衰退,貧者越貧,最後無力消費,而景氣也會不斷惡化,企業的獲利也會衰退,最後陷入惡性循環,恐怕連富人都會遭殃,而淪落為窮忙族,全社會都會自食經濟蕭條的惡果!

世界勞動力市場於1980以後,因為企業在全球貿易自由化、國際化、經濟一體化的過程中,為了要面對來自全世界的嚴苛競爭,企業不僅遊說其政府,鬆綁各種金融與企業的管制條例,也重整了企業組織,而且不斷的進行瘦身、併購與重組,以組織扁平化與勞動彈性化,來節省成本與提升競爭力,並將製造工廠,外移到勞力與土地成本低廉的地方,大量將公司低階白領的業務外包,大舉資遣對公司無用的中高齡員工,而政府在經濟不景氣時,鼓勵施行工作分攤制,讓勞工先求有工作的作法,都可能讓勞工落入工作貧窮,而不自覺,因為非典型就業與自僱型工作缺乏保障,易使勞工處於低薪、沒有福利與升遷的環境中,這種作法,連日本的終身聘僱與年功序列制,也被完全打破,而企業新增的工作,多半是沒有勞健保保障的派遣、兼職、計時工作者,其薪水既少,福利又差,但其工作卻不輕鬆!

在這個物價上漲、薪水不漲、文憑貶值、工作隨時不保的全球化時代,M型社會逐漸崛起,富者越富,貧者越貧,中產階級消失,大批的低薪,又不穩定的派遣與非典型工作取代了正規工作,這不但產生了大批的窮忙族,也使年輕人寧淪為,靠家庭、父母維生的尼特族,所以企業不能只為了短期的利潤,而壓榨員工,否則會自食惡果,而且窮忙族會世襲,窮忙族會失去了機會均等,但政府卻無法由失業救助方案、或是社會福利救助方案中,去幫他們脫離貧窮,他們成為社會福利制度中被遺漏的一群,如果政府任由他們繼續增長,必然會釀成社會的不安!

窮忙族現象讓中年失業者(因企業倒閉、或是裁員,而失去工作),中年失業者難以再找到,與過去差不多薪水福利的工作,他們只能到便利超商與工地打零工,賺取微薄的薪水,然而,中年勞動人口卻多半有房貸壓力,又有父母與子女要扶養,為了不讓家人生活頓失所依,總是加倍拼命的工作,但其收入根本不足以扶養家人,其經濟壓力十分嚴峻(中壯年窮忙族是生活壓力最大的一群人),最後只好向消費性金融,借入高利貸,被迫過著整天與負債為伍的悲慘生活,他們在經濟與精神上所承受的痛苦,是資本主義弱肉強食之下,不得已發生的必然現象,有人甚至會為此,而走上自殺之途!

台灣的弱勢學生常以學貸,來完成學業,其在畢業後,工作薪水又僅夠生活與還學貸, 所以他們在35歲前,要成家立業很難,只能還債度日,成為窮忙族,而年輕人出社會,更受限於經濟景氣不佳,多半只能應徵計時工作,像便利超商、速食店店員的工作,年輕人徒有學歷,卻很難找到工作的現象,已日漸嚴重,越來越多人已經看不見未來,對自我生命無法燃起希望,對一切都失去了信心與期待,最後不願意對社會、家庭與人生負責,而選擇與社會脫鉤的人生(不婚、不育)

窮忙族代表著中產階級的衰落,有越來越多的中產階級,無法靠一份工作糊口,所以要不就是從事一份以上的工作,要不就是非常節省,而且,必須做好終身翻身無望的最壞打算!目前每四個勞工,就有一個是窮忙族,而且還在繼續增加當中,而派遣員工、約聘員工、特約員工、兼職與計時員工等非正式員工,其所得收入,雖然可能超過窮忙族的基準線,但其工作卻毫無保障,只要資方不再續約,隨時都有可能淪為窮忙族,窮忙族的問題,已經是當前非常嚴重的經濟問題,但卻遲遲不見政府有所作為!

過去因為政府過度追求經濟效率,而忽略了社會公平,造成現在失業人口大增,而且,人民無法找到好的工作,所以有越來越多的人空有能力,但卻苦無機會,以獲得相對的合理評價,最後只能屈就於不合理的薪資待遇,而企業雖坐享高額利潤,但長期的社會所得偏低,消費力大減,從而回頭衝擊企業獲利能力,使得企業被迫更加苛扣勞動成本的支出,最後形成了惡性循環!所得日漸兩極化之後,窮忙族被經濟壓的喘不過氣來,為了活下去,也不得不向金融機構借貸,最後無力償還,因而引爆金融大海嘯!所以當政府在高唱拚經濟之時,千萬不可以將降低失業率,當作終極目標,而要以創造足夠的社區工作機會,防止窮忙族的產生,當作是拚經濟的最終目標!

為因應時代的變化,政府應一反過去,只支持財團與中小企業的心態,進而積極扶植個人工作室與社區企業(由全體人民共同出資,政府為弱勢人民出資),以活絡地方經濟與人民個人的收益;政府必須重建聘任、績效評估與升遷制度,以能力與績效裁量薪水與福利,給人民打拼的希望,另外,政府還需提供更多的社區工作,社區工作包含社區性的生態景觀、農作生產、治安與交通維護、公務、環保、社區關懷、監督通報等社區工作,以增加勞務需求,讓勞務需求大於供給,據以提升薪資水準,並將勞工的福利(特休與所有休假薪資、退休金、旅遊、健保等),都列為政府支出,以減少勞資衝突,而政府也需建立窮忙族的通報系統,以方便窮忙族通報自己的處境,讓政府知道窮忙族的狀況,以尋求解決之道!

廢核

401、廢核 6
全世界迄今已發生了俄國車諾比、美國三浬島與最近的日本福島核災等三大核災,這除已造成許多生命財產的損失與生態環境傷害外,也將會貽害後代子孫,過去向大家拍胸脯,保證安全無虞的核能公司與政府官僚,在這次日本福島核災中,幾乎是束手無策,他們一次次的宣稱核災,已經被控制、改善,但卻一次次被擴大的災變事實給戳破,這場悲劇性的災難,證明了核電是現有的科學技術,無法掌控的高風險系統,加以目前的生態污染與氣候異常,更顯得環環相扣,又脆弱,當其中某個環節出了狀況,就是再多的工程專家,都難以回天,甚至會導致毀滅性的災難,所以核能安全已無人可保證囉!這讓核工業界所建構出來的核安神話完全破滅哩!

許多國家因為研發再生能源(氫氣、水等清潔能源)的速度不夠快,但為了達成減碳的國際宣言,而將核能發電,視為達成二氧化碳零排放能源策略之一,進而暫緩原本向其人民宣誓,分階段停用核電廠的承諾,雖然這是政治人物考量不負責任的作法!但是在高度用電的工商社會,核能發電已經成為必要之惡,因為自然發電(水力、潮汐和風力等),尚不足以滿足現今的用電需求,而太陽能發電在製造設備過程中,所消耗的能源,卻大於其日後所產生電力,而更諷刺的,連太陽能發電,也屬於石化產業,是環保團體極力反對的一環,而風力發電,則需新的建高壓輸電網,這也可能破壞環境生態!

台灣是全世界核電廠密度最高的國家,且是核電廠方圓30公里內,人口最多的國家,其4座核電廠方圓30公里內的人口,幾佔全國人口的一半,其南部的核一與核二廠中間有斷層帶,而北部的核四廠外海,有超過70座的海底活火山,萬一發生大地震,其後果會不堪設想!所以在地震帶上的臺灣發展核電,是對生態環境最不負責任的行為,用這種不負責任的行為來減碳,本身就是最大的諷刺,所以說要以核電來減碳的人,不過是利益團體的宣傳,其心中絕對絲毫沒有半點,對於環境與生命的責任感存在!而且核能廠很容易遭受敵人攻擊、人為疏忽、或是天災的重創,核能廠只要出現狀況,不僅擁有核能廠的地主國受遭殃,同時也將引發國際性的災難!

政府常說,若廢核,為了補足廢核發電的20%部分,其所需增加的火力發電廠,所產生的空氣污染與廢除現有核電廠的成本,都是需要考量的部分,而且核能發電的成本中,燃料費用所佔的比例較低,所以核能發電的成本,較不易受到國際經濟情勢影響,這非常有助於經濟的發展,但若廢核,會造成電費提高,除人民每個月要多支付15%的生活成本外,工廠也會因成本增加而外移,造成失業率擴大,所以不宜斷然廢核!

廢核人士則宣稱,假使我們以專業的方式,將重重的數字迷霧撥開來看,以目前來說,台灣的電力備用容量率,大約在25%上下,如果全部廢核,扣掉核電所提供的淨尖峰能力,大概還剩下10%的備用容量率,若輔以增加天然氣發電量與用電尖峰時期的負載管理,確實是可以做到供電無虞,毫無限電危機,而10%的備用容量率,在許多已開發國家,如美、韓,都算是安全的範圍,所以政府若能以蓋核能發電廠的龐大資金,大力發展再生能源發電,並適度的調整,用了台灣近1/4電力,卻只生產5%GDP之高耗能產業結構,再輔以合理的節電政策奬勵,這樣絕對可以做到非核家園的境界!

核能發電雖然不像化石燃料發電,會排放巨量的污染物與二氧化碳,但核能電廠所產生高低階放射性廢料與熱污染(須以海水降溫),卻具有放射線,除不易處理外,其安全也堪慮,一有疏忽,就會禍延子孫,而政府在台灣社會面對核安高風險本質的恐懼下,不僅無法提出百分之百的安全保證,也拿不出任何具體的配套方案(或許是被既得利益沖昏哩頭吧),還以會缺電、會危害經濟發展,來搪塞民間社會所提出的廢核主張,綁架人民的用電選擇,這不僅是無能醬缸的作為,更完全錯估了人民的智慧,其實,領人民薪水的政務官與學者專家,假使無法保證核電百分之百安全,那麼就絕對有責任,為了人民與生態,提出廢核的配套方法,而不是要求廢核人士提出配套,這種心態早該下台,回家吃自己啦!

政府應扶植社區電力發展,發展社區綠能,如獎勵種植酒精作物,以發展酒精農業,設立乾淨的社區火力發電(酒精),以供應社區所需之電力,另在社區中,以道路(農路亦可)與建築物上方鋪設美觀之太陽能板,進行遮陽與發電,並以社區閒置之農地與漁塭種電,以用於社區,讓社區用電自給自足,並由社區全體人民共同來監督與管理,以確保社區環境不受污染,發展社區綠能,並能將多餘之電力,售給工業使用,為社區廣闢財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