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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8月20日 星期一

罷工


346、罷工 6
罷工是受僱工作者,為了抗議對於工作的內容、環境與福利被剝削,而集體所做出的抗議與拒絕工作的行為,罷工往往能夠迅速得到僱主、政府與公眾的關注與訴求,而其所提出的主張與訴求,就更可能獲得認同與保障,在西方國家,罷工能成功的迫使政府修改政策、甚至令政府倒臺!所以罷工能使被剝削的職業階級受到重視,現代大多數的罷工行動,都是由工會組織所發起,其主要的目的,是反對僱主與政府所提出的不合理主張,而非工會組織的罷工,罷工常會因為工會並不認同罷工的策略,而失敗與違法,但也有可能是,因為根本就沒有聯合的工會組織,很多國家都沒有保障無組織罷工的法律權利,但也有些國家則規定,罷工必須經過工會正式的投票表態,才能得以合法進行!

大家不必視罷工,為洪水猛獸,因為當罷工者的不滿問題,被解決以後,不論是加薪、或是減少工作時間,都會使受雇者,因而更加努力辛勤,其產能反而比罷工前來得高,而待遇與福利變好後,也會回饋到總體經濟,使得消費能力提升,其實罷工並不可怕!而可怕的,是那些把罷工說成洪水猛獸的人,他們才是限制大部分人民,伸張自己權益的洪水猛獸!

罷工時,罷工的人群會聚集在工作場所外面,以勸說其他人加入罷工、或是認同罷工,或是阻止僱主與客戶的交易來往,而對於罷工的種類而言,零售與服務行業的罷工,稱為罷市,學生集體拒絕上課的行為,稱為罷課,教師集體拒絕教課,則稱為罷教,此外,另一種罷工方式,則是留守在工作場所內,但拒絕工作、或是拒絕下班離開,也有罷工者會以只完成工作的最基本要求,來進行抗議,此方式稱為怠工、或是按章工作,但卻格外嚴格執行所有的安全守則,從而減低工作效率,或是拒絕超時工作,罷工者可能都屬於同一個勞工組織、同一個僱主、或是單一的工作單位,也可以是整個行業、城市,甚至是整個國家的人民,大家一起來進行集體罷工,而有的罷工,則會與學生罷課一起進行,也有些是員工集體請病假,來表示抗議的罷工方式,而所謂的絕眠罷工,則是指罷工者持續的工作,而拒絕睡覺,讓自己的體力,漸漸消失殆盡,而至無法工作!

罷工權在民主國家,是受到極致保障的,但目前卻不是每個國家,都認為罷工是合法的,部分國家也明確的禁止,所有的公共事業員工參與罷工,也限制了航空與鐵路業的員工,可以合法進行罷工的場合,甚至禁止了某些,可能導致政府運轉發生危機的行業罷工,如公共運輸工人與公務人員,而在一些共產政權國家,罷工則被視為是反革命的行為,是一律被禁止的,因為共產政權聲稱,他們完全能夠代表工人階級,並能為工人爭取最大的福利與待遇,所以工人沒有罷工的必要!

目前台灣只除教師、公務人員與國防部所屬的機關學校勞工不得罷工,而其餘行業的罷工權,都已不再設限,受僱者除遭遇欠薪、或是縮減福利等情況,可以發動罷工外,如果主張合理提升工資與提升福利等訴求,都無法獲得資方的認同時,受僱者也同樣可以行使此項權利,不過,包括水、電、燃氣與醫院等影響大眾生命安全、生活不可缺的事業,在罷工前,則必須先與雇主協商,而在罷工期間,也必需維持其必要的服務,以免危害到大多數人民的權益!

在經濟蕭條之下、民生問題動盪不安之際,政府如將罷工,視為不可接受的看法,這種論調是越來越站不住腳囉!目前政府似乎願意,容忍某種程度的工潮,所以在民主成為普世價值的現在,無論罷工是否合法,政府仍需極力安撫不滿情緒的人民,並進而提出問題的解決對策,所以罷工就有如夫妻吵架,需要勞資雙方好好的溝通,勞資雙方應透過自由民主的機制,來減少勞資糾紛,並透過罷工行動,讓受雇者有更多的自我意識表達空間與管道,所以大家不要對罷工這個字眼,太敏感啦!建議如下:

1、成立中央與地方罷工網站:供人民就勞資案件的陳情、投訴、舉發之用,並供人民透過網路說明、討論、辯論、公聽、公投等程序,以議決罷工改善政策!

2、建立罷工師認證制度:罷工師負責主持管理及彙總,中央與地方罷工網站上,受僱者之陳情、投訴、舉發等勞資案件,罷工師每年應提出罷工改善白皮書與輔導人民罷工,並公開解釋說明,爭取人民的認同,以決定其去留,能力不夠及混日子的,回家吃自己啦!

3、建立罷工權認證:全民都須參加罷工權認證,罷工師需教導人民如何認知與實踐罷工權,以確實體現罷工權的制衡力,並由罷工師負責指揮實地操作演練罷工行動,讓全民對於罷工有正確的認知與實地的操演經驗!

4、制定罷工改善政策:由人民經過網路說明、討論、辯論、公聽、公投等程序,以制定罷工改善政策,進而杜絕政府與資方,球員兼裁判的特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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