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8、招贅 6
招贅也叫做入贅,即男子成為其妻子家族的成員,其實,招贅已經具備了,人類締結婚姻的條件,相對於一般的嫁娶來說,招贅只不過是採取了男嫁女娶的方式!常聽人說的招贅,有兩種型態,一種是以母系社會的招贅,即母系家族會將其男子,出嫁到外氏族去,而家中的女子則會留下來,作為氏族的主體,並招贅外氏族的男子進來;另外一種,則是父系社會因為家中無男子,所以招贅外氏族的男子,以傳宗接代、繼承香火!
台灣過去是個,移民的母系農業社會結構,早期家中不豐裕的牧民之家,一般都無力娶妻,所以在男子無力迎娶,而女子又必須守家為榮的情勢之下,就很容易產生招贅的婚姻情況!此外,家中只生女兒,而無兒子的家庭,也會考量其女兒在出嫁之後,其父母就無人可奉養,而在其父母過世後,其家業也會因為無人繼承,而絕了家,所以只好招贅,好支撐門戶,並得以繼承祖業與香火!
一般想會招贅的家庭,都是沒有兒子,但卻有錢勢的人家,所以大家都會認為被招贅的男子,都是貪圖女方家中的錢勢,才願意被招贅,而假使女方的家庭成員,甚至是被招贅者的妻子,也有如是的想法,那麼這會讓被招贅的男子,一輩子都抬不起頭,甚至會鬱悶成疾,羞愧一生!而家境好、品性佳、長相俊美、學歷高的男子,都對被招贅有所顧忌,而不願被招贅,所以,這更讓人認為被招贅的男子,不是能力不好,就是家境不佳,不然就是對女方家中的權勢,有所企圖,在這雙重的八卦誤解之下,已使招贅的婚姻,在一開始,就立於危機邊緣!
在這盛行女嫁男娶,孩子隨夫姓的封建社會,難免會在招贅者和入贅者間,挑起不對等的負面想法與言論,所以假使入贅男,無法在婚後,靠著自己的努力,努力發揮丈夫的社會的職能,並善盡丈夫的角色責任,最終會在家中沒有地位,也得不到起碼的尊重與尊嚴,在自卑鬱悶的情況下,最後寧可放棄婚姻,或是自暴自棄,好吃懶做,甚至,為了麻痺自己,而染上酗酒與賭博等惡習,所以大多數的男人,都對入贅引以為恥,就怕失去了男性的氣慨與顏面!
台灣目前的婚姻型態,在兩性自由平等、女權經濟抬頭、男性中性化、威權家庭結構瓦解與少子化的情勢下,也慢慢的由過去的嫁娶與招贅,轉化成為另一種折衷型態,由於家庭威權的瓦解,而現代的父母親,也大多受過高等教育,所以針對子女的婚姻與擇偶,早就採取了自由、開明與開化的作法,不再強力的介入與干預,而任由子女自由決定,只要小倆口能恩愛,以後生男、生女、或是不生都行!而且,也不再強迫兒子在結婚後,一定要住在家裡,隨小倆口高興,想住哪,就住哪!甚至,現在已有許多夫妻,都住在妻子的娘家,這已形同過去的招贅狀況,但這也見怪不怪囉!
過去,許多被招贅的男人,在被招贅後,都半路反悔,甚至,連承諾冠妻姓與延續女方的祖宗牌位、香火等,都會事後反悔,死不認帳!但現在,反正祭拜祖先的傳統,也逐漸式微,而繼承祖業與延續香火,也不再那麼重要!而男方家中的二老,也因兒子不在家中,而樂的清閒、輕鬆自在,反而有自己的一片天,可以與老伴,好好的享受海闊天空的私密生活!
所以當今由於家庭少子化的關係,讓結成親家的兩個家庭,也都順應了潮流,採取了以兒女,為互補的親家關係,經濟能力不佳的小倆口,常輪流往在雙方的父母家中,以減少生活支出,而小倆口對於雙方的父母,也採取了互相尊重、相互照料與互相扶持的認知,以維持生活互補與相互照料之所需,這是目前台灣的家庭,所採取的的折衷普遍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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