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1、廢核 6
全世界迄今已發生了俄國車諾比、美國三浬島與最近的日本福島核災等三大核災,這除已造成許多生命財產的損失與生態環境傷害外,也將會貽害後代子孫,過去向大家拍胸脯,保證安全無虞的核能公司與政府官僚,在這次日本福島核災中,幾乎是束手無策,他們一次次的宣稱核災,已經被控制、改善,但卻一次次被擴大的災變事實給戳破,這場悲劇性的災難,證明了核電是現有的科學技術,無法掌控的高風險系統,加以目前的生態污染與氣候異常,更顯得環環相扣,又脆弱,當其中某個環節出了狀況,就是再多的工程專家,都難以回天,甚至會導致毀滅性的災難,所以核能安全已無人可保證囉!這讓核工業界所建構出來的核安神話完全破滅哩!
許多國家因為研發再生能源(氫氣、水等清潔能源)的速度不夠快,但為了達成減碳的國際宣言,而將核能發電,視為達成二氧化碳零排放能源策略之一,進而暫緩原本向其人民宣誓,分階段停用核電廠的承諾,雖然這是政治人物考量不負責任的作法!但是在高度用電的工商社會,核能發電已經成為必要之惡,因為自然發電(水力、潮汐和風力等),尚不足以滿足現今的用電需求,而太陽能發電在製造設備過程中,所消耗的能源,卻大於其日後所產生電力,而更諷刺的,連太陽能發電,也屬於石化產業,是環保團體極力反對的一環,而風力發電,則需新的建高壓輸電網,這也可能破壞環境生態!
台灣是全世界核電廠密度最高的國家,且是核電廠方圓30公里內,人口最多的國家,其4座核電廠方圓30公里內的人口,幾佔全國人口的一半,其南部的核一與核二廠中間有斷層帶,而北部的核四廠外海,有超過70座的海底活火山,萬一發生大地震,其後果會不堪設想!所以在地震帶上的臺灣發展核電,是對生態環境最不負責任的行為,用這種不負責任的行為來減碳,本身就是最大的諷刺,所以說要以核電來減碳的人,不過是利益團體的宣傳,其心中絕對絲毫沒有半點,對於環境與生命的責任感存在!而且核能廠很容易遭受敵人攻擊、人為疏忽、或是天災的重創,核能廠只要出現狀況,不僅擁有核能廠的地主國受遭殃,同時也將引發國際性的災難!
政府常說,若廢核,為了補足廢核發電的20%部分,其所需增加的火力發電廠,所產生的空氣污染與廢除現有核電廠的成本,都是需要考量的部分,而且核能發電的成本中,燃料費用所佔的比例較低,所以核能發電的成本,較不易受到國際經濟情勢影響,這非常有助於經濟的發展,但若廢核,會造成電費提高,除人民每個月要多支付15%的生活成本外,工廠也會因成本增加而外移,造成失業率擴大,所以不宜斷然廢核!
廢核人士則宣稱,假使我們以專業的方式,將重重的數字迷霧撥開來看,以目前來說,台灣的電力備用容量率,大約在25%上下,如果全部廢核,扣掉核電所提供的淨尖峰能力,大概還剩下10%的備用容量率,若輔以增加天然氣發電量與用電尖峰時期的負載管理,確實是可以做到供電無虞,毫無限電危機,而10%的備用容量率,在許多已開發國家,如美、韓,都算是安全的範圍,所以政府若能以蓋核能發電廠的龐大資金,大力發展再生能源發電,並適度的調整,用了台灣近1/4電力,卻只生產5%的GDP之高耗能產業結構,再輔以合理的節電政策奬勵,這樣絕對可以做到非核家園的境界!
核能發電雖然不像化石燃料發電,會排放巨量的污染物與二氧化碳,但核能電廠所產生高低階放射性廢料與熱污染(須以海水降溫),卻具有放射線,除不易處理外,其安全也堪慮,一有疏忽,就會禍延子孫,而政府在台灣社會面對核安高風險本質的恐懼下,不僅無法提出百分之百的安全保證,也拿不出任何具體的配套方案(或許是被既得利益沖昏哩頭吧),還以會缺電、會危害經濟發展,來搪塞民間社會所提出的廢核主張,綁架人民的用電選擇,這不僅是無能醬缸的作為,更完全錯估了人民的智慧,其實,領人民薪水的政務官與學者專家,假使無法保證核電百分之百安全,那麼就絕對有責任,為了人民與生態,提出廢核的配套方法,而不是要求廢核人士提出配套,這種心態早該下台,回家吃自己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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