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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8月20日 星期一

加減薪制度

403、加減薪制度 6
加減薪在職場上,是不能說的祕密,特別是在遭遇到全球金融風暴之後,許多人已經不敢對加薪,抱有任何的期待,因為沒被裁員與減薪,就算是幸運囉!目前的台灣上班族,有近六成已經兩年以上沒加薪,近八成覺得自己的薪水被低估,更有超過三成的人,已經五年以上沒加薪,所以大部分的人,都對於自己的薪水不滿意,但卻不敢提加薪之事,這真的是很悶耶!

自古以來,勞方的加薪權都掌握在資方手中,雖然政府表面上是站在勞方,但卻因官商勾結,暗中支持資方,勞方在政府、資方資訊不透明與工會被收買、遭利誘威脅的情況下,往往沒法獲得對等的報酬,而薪資更無法對抗通貨膨脹,勞工最終成為了弱勢者!而加薪權制度是勞方避開資本主義與官僚勾結,掠奪勞方利益的利器,人民實有必要,將加薪權入憲,以維護勞方權益,實現社會公平正義!

企業賺錢、薪資結構追求合理化與太久沒加薪,是加薪的主要原因,而加薪的標準,主要還是看績效,所以公司經營績效不錯、有賺錢,那就有加薪的可能,但相對的,若公司賠錢,員工績效差,那員工就會被降薪、或是被資遣囉!對於企業而言,加薪雖是留才的好方法,但勞資雙方對於加薪幅度的期待,卻落差不小,企業主切勿忽略績優員工,對於加薪的期待,因為要是關鍵人才被挖走,那企業主可會非常懊惱扼腕耶!而對於績效優的員工,更要有高達107%以上的有感加薪,才能留住!要知道,績優員工的加薪權益,一但被壓抑,是會讓整個企業文化不健康!更無法啟動正面的職場循環!

目前在生活成本節節高漲的狀況下,增加勞方的工資收入,是有利於減輕廣大人民的生活焦慮感,從而為建構和諧的勞資平等對話社會,但在現實的勞資關係與成本壓力下,各類企業高層、管理者,對於給勞方加薪,而造成的成本增加,則擔憂不已,而近幾年來,一些企業只漲老總,卻不漲員工薪水的現狀,更讓普通職工對於加薪感慨良多,所以企業主要能體諒員工的生活壓力,與員工一起分享經濟成果,而員工也要能體會企業經營的艱辛,與企業主共體時艱啦!

勞方迫於現實,無法擁有加減薪的決定權,若加減薪造成勞資衝突時,政府應協助勞方,為勞方加薪(在景氣不好時,每月補助若干金額、或是民生物品),以作為加薪補助,但政府卻常因資方的遊說、關說與受賄的狀況下,站在資方的立場說話,讓勞方陷於無奈與無助,雖然加減薪是市場供需原則,但就業機會普遍減少與公司營運不好時,就比較沒有機會加薪,所以政府應提供足夠的社區工作,以穩定就業市場,讓加薪的機會增加!

政府應立法要求企業主,從每年企業的盈餘中,提撥一定的比例,或是政府提撥1%之營業稅,以成立加減薪基金,用以景氣不好時,對於勞方加薪,降低勞方生活的壓力,並立法要求勞資雙方確實簽訂勞動契約,詳細註明加減薪與升降遷的約定,以維護勞方的加薪權與升降遷權益,並對於經濟效益增長,但其勞工工資未達到最低增長比例之企業,發出警示、交由新聞媒體報料與重點監控(取消貸款與排除上市資格),以讓企業確實遵守、維護勞工的加薪權!

而當 CPI提升時,政府稅收大幅增加之時,政府應感謝廣大勞方的辛勞,政府應依CPI提升的比例,為勞方全面加薪,而通膨率是政府不良的貨幣政策所造成,所以政府也應為通貨膨脹負全責,政府應依每年的通膨比率,為勞方全面加薪,以體恤勞方的生活艱辛,因為政府絕不能將其責任,完全推給資方,讓勞資雙方發生衝突啦!

政府應成立中央與地方加減薪網站,供勞方提出加減薪的意見與看法,並充分考慮績效、職責、知識、經驗、能力與年資等因素,打開原本由資方所控制的加減薪空間,由全體勞方共同來決定之;如每個人加減薪的比率與金額,最後經過網路說明、討論、辯論、公聽、公投等程序,來制定加減薪制度,如此,就可以建立完善的加減薪制度,讓勞方在景氣不好時,也可以過個好日子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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