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2、週休二日全民休假制度 6
休假制度是國家福利的一部分,一個國家的福利水準,取決於該國的經濟發展水準,而與經濟發展不相稱的休假制度,都會不利經濟發展與社會福利,休假制度的完善與落實,將會促進旅遊業與國民經濟的平穩健康發展,而台灣目前只針對軍公教人員與勞工,制定了休假辦法,其餘的人民就只能與雇主,私下訂立勞動契約,而沒有雇主的人民,也就沒有了休假的福利,所以台灣空有週休二日的政策,而能享有週休二日的人民,只是少部份,其他的人就沒有週休二日的保障囉!在此呼籲政府,要針對所有的人民,制定統一的休假制度,以改變長期以來,休假制度不公平的現狀,這樣才能符合社會正義公平原則!
休假是根據國家法律的規定與用人單位的作息制度,休假制度透過立法形式,以保障勞動者的休息權利,勞動者可在履行勞動義務中,休息一定的時間,不必從事工作,休息完畢後,再繼續工作,而目前台灣的休假制度,主要包括三項內容,即公休假日制度、法定節假日制度與年休假制度,其中公休假日,又稱公休日,指法律規定、或是依法訂立的協議規定,規定勞動者每工作一定的時間,就必須休息的時間,如每工作5天以後,就能休息2天,這2天就是公休假日,周休是一種常見的公休假日,而在世界性的立法中,一般是通過規定的每週工作時間數,以間接規定公休假時間的長度,目前世界各國一般都規定,每週至少要有1天的休息,有些國家還規定每週2天以上,目前台灣就實行每週2天的公休假日,而公休假日的薪資,雇主還是要負責發放!但目前台灣,還是有許多雇主在錄用勞動者時,就強迫勞動者接受,不合乎法律所規定的休假制度,勞動者在為了儘快有工作的窘境下,大多接受了雇主私下的硬性休假規定,而喪失了自己休假的權利!
目前台灣的軍公教人員與大型企業的員工,每週都週休2天,但大多數公司與工廠的員工,則還分大禮拜與小禮拜,採每兩週休3天,而有些則是每週只休一天,甚至,有些勞動者根本沒有休假,因為休假是沒薪資的,這種現象實在是不公平囉!一樣都是人,都在勞動,但待遇卻不一樣,這是因為每週的休假日數多寡,會造成勞資雙方的人事成本與上工排班計畫方面的困惱、糾紛與訴訟等問題,其實,休假是要讓勞工調劑身心,從而提高工作效率,但若因此,讓勞動者與資方產生爭議、衝突、或是讓勞工失去工作,那麼政府的美意,就會變成陷民於不義的惡法囉!建議如下:
1、週休二日入憲:週休二日應是人民生活休息的基本權利,不應因人民的年資、年齡、性別、有無工作、工作的單位、或是依職業而有所差別,為了避免歧視與特權的差別待遇出現,週休二日應入憲,以保障全民的休假權利,省的大家互相計較、麻煩囉嗦啦!
2、建立全民週休二日制度:為了避免人民與資方因週休二日,而產生薪資與工作時間安排的爭議、誤解與衝突,政府應建立全民週休二日制度,以避免各行業因週休二日,而發生不公平與對立衝突的狀況,也能符合社會公平正義原則!政府應規定週休二日的薪資,由政府出資買單,讓全民都能公平的享受週休二日福利,如此,憲法給予人民的週休二日美意,方能化成積極作為,以達成照顧所有人民的職志,而不是只有軍公教人員,或是大企業的員工方能享有!另外,為了讓週休二日能彈性化,也可打破週六與週日,是正常週休二日的規定,應以每週固定休2天來做原則,讓人民可以自己安排自己的週休二日時間,也可讓資方能事先安排與調度上工排班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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