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7、高壓電塔、通信基地台規劃 6
電信網路與電力供給,為經濟學上的公共財,是現代社會福利國家,為履行政府給付行政的國家義務,並將原本屬於國家直接行政的事項,透過公用事業民營化與自由化的手段,以俾利民生,繁榮經濟,其目的不僅為提高政府效能,增進人民的福利,更為實現民生的基本原則,而電信網路與電力供給的基礎設施建設是否普及,更是人民生活現代化程度的表徵,所以政府欲提高政府效能、生活的便利性與企業的競爭力,就必須建立四通八達的電信網路與完善的電力供給系統,以符合全民的期待!
電信網路與電力的供給,必須依都市計畫、人口密度、區域地形、建築物式樣等因素,來整體規劃,並有計劃的廣為建設,以形成廣泛的網狀連結,並達到有效的經濟規模程度,這樣始能合理、且有效的提供良好的通訊與電力服務,而且,其基本服務品質,必須以公平、無差別待遇的價格,來提供其服務,並不得拒絕任何消費者的申請,所以,電信網路與電力事業具有高度的公共服務特性,為確保人民通信權利與用電全力,增進公共福利、實現國家給付行政的目的,政府應排除萬難,以達成使命,但也不得因此而違憲,有損害與侵害到人民的財產權、生命權與健康權!
近年來,台灣人民對於通信基地台與高壓電塔的電磁波,有著安全、損及財產與健康上的顧慮,而又在對政府的無能與威權的表現之下、不信任政府的人民,對於高壓電塔與基地台的設立,到處抗爭不斷,這致使電信網路與電力基礎設施的建設進度,長期陷入停頓的狀況,人民要求政府給予社區人民,享有基地台與電塔的設置同意權,更進而主張在住宅區內,絕對禁止設置基地台與高壓電塔!而在此同時,許多政府官員與學者都認為,人民是受到部分媒體、環保人士與反對黨的民代所煽動與誤導,這將會癱瘓電信網路與電力供給的效能運作,最後會讓台灣的行動通信與高壓電塔基礎設施,為此不進反退,這不僅損害了全體電信與電力消費者的權益,更會降低國家、企業與個人的總體競爭力!
世界衛生組織(WHO)曾於2005年公佈,凡事暴露於電力頻率電磁場之下,就可能會引起兒童白血病,其具有2B級的風險(2B級指可能為致癌因子,這與咖啡、汽油廢氣屬同等級),所以高壓電線電塔與通信基地台,會產生對於健康有害的電磁波,其會引起流產、罹患癌症、腦部受損與胎兒畸形等病症,而瑞典與美國政府,更早已將高壓電線電塔與通信基地台,設在距離學校四百公尺 以外的地點,這就是人民會抗拒設立高壓電線電塔與通信基地台的主因,因為人民擔心自己的財產權益會受到損害(因房子土地會因高壓電線電塔與通信基地台的設立,而被徵收、財產價值與申貸成數會降低、自身的健康安全與生命會受到長期損害的影響)!
通信基地台與高壓電線電塔所產生的電磁波,應考量公益與私利衝突的折中調和,並積極找出防止電磁波外洩與其他的替代方案與科技,如發展漂浮的行動通信基地台科技與地下化的高壓電線(採用三相輸電的電力線)等,如此,就可降低電磁波的損害,政府也必須做到,通信基地台與高壓電線電塔(含管路)不通過私人土地、建築物,或是使用私人建築物的屋頂,這樣就可以達到公私兩利的雙贏局面囉!
其實政府應想出辦法,以解決這個問題,並要提出有效的安全說明、數據與具體的作法,讓人民信服,而不是一味的蠻幹,並以侵害消費者通信與用電的權益說法,來違反憲法,對於人民生命與財產權的保障,並將自己無法讓人民信服的無能與腦殘責任,全推給了人民,其實,政府可採取都市的使用分區功能規劃與安全的隔離保護,或是利用總統府、總統官邸、政府首長住家、公務人員住家、政府協力廠商、政府單位、公園、道路(地下與空中的部份),來設置通信基地台與高壓電線電塔,讓政府首長與公務人員以身家財產與生命健康,來作為安全保證,這樣就不致造成與人民的對立與衝突,並讓人民打從心中的信服,並可釐清人民對於安全、財產與健康上的疑慮!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