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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8月19日 星期日

民主深化


244、民主深化 6
在現實的政治中,要公民直接討論,並決定公共議題時,必然牽涉到由誰來界定、誰來陳述議題、由誰來下達選項、由誰來選擇時機、由誰來詮釋與建構這個議題的環境與背景、以及由誰來動員等的發起迷思!在現實的政治中,這些都是統治者的禁臠,之所以如此,與其歸咎於統治者的主觀意圖,不如從政治權力相對於公民社會的結構性優勢來著眼;所謂政治權力居於優勢,就是在所有的主權國家裏,政治權力都是由最高決定者,來統籌執行及規劃;政治權力若以國民之名來行事,那就構成國民主權,以國會之名來行事,則構成國會主權,以專政之名來行事,就是專政主權,無論其名義為何?其主權都是最高的政治權力核心,而統治者在政治權力的優勢下,公民投票雖是以公民為名,但卻是典型的公民選民化,在公民投票的過程中,公民只能面對政治權力優勢者,精心策劃所規定的正反兩個選項,來選擇了事,而公民卻無法直接參與,公共事務的說明、討論、辯論、公聽、公投等程序,這造成選舉的過程與結果,無法讓公民的意見,充分的討論、表達與協調,那麼人民選舉就會被選民化,而民主也就無法深化囉!

民主深化是指人民能充分,且直接的參與公共事務說明、討論、辯論、公聽、公投等程序的程度,藉此來決定出最折衷、最符合人民需求與期待的結果!民主深化的理念,就是將民主原則推展至極致!既然如此,為何在各國的民主制度裏,選舉都是一時,公投都是特例,而非常態呀!這是因為人民對於選舉,乃至於公投,從未有直接參與說明、討論、辯論、公聽、公投等程序的機會、念頭及熱誠,民主深化的過程中,不只涉及理念與原則,更需要人民實際直接參與操作的政治制度,人民在直接參與公共事務的過程中,只要假以時日,必可培養出民主深化的成果,這與權力運作的條件和法則,都是不可分的!

面對政治權力優勢者,要以理念來改造現實,以增加公民的政治參與感及權力,讓公民們積極主動的在公共領域,主導議題與發展論述,使得公民社會繫於一個,由全體公民公共討論,所構成的公共領域與共識,這可真是個神話耶!我們要知道,投票只是決議的方式,說明、討論、辯論、公聽等程序才是民主深化的重心,唯有這樣,民主方能不斷深化,但政治權力優勢者能容許全體公民這樣嘛!政治權力優勢者實在是民主深化的阻礙!過去,我們每年花38億新台幣來養立委,我們必須負擔立委的薪資與問政費用,如問政業務費:電話費、立委服務處租金、交通費、歲費、公費考察等費用,而每位立委的薪資,每月約17萬,助理費每月約30萬,平均每個立委每月要花費141萬,立委如此,各級民代議員亦是如此的消耗人民血汗錢,而立委諸公議而不審,只會維護其私人利益,幫助財團與既得利益者來欺壓人民,甚至,犧牲人民的權益,此種代議政治制度何用,倒不如將這些資源轉換成民主深化的經費啦!

人民能夠取得公民投票選項的規劃權嘛!人民能夠直接參與公共事務的說明、討論、辯論、公聽、公投等程序嘛!人民能夠建立真正的公民意識表達管道嘛!啥樣的選舉制度,就會造成啥樣的選舉結果,啥樣的政策議題,就會引導出啥樣的政策,台灣目前的代議政治制度,早已違背人民的民主自由意識,人民對於民主程序的渴望與期待,已不只僅限於投票而已,人民更是積極主動的想掌握公共領域的公聽討論、主導議題與發展論述,進而取回公民投票選項的規劃權,台灣民主運動最大的分歧點,是在公民自由意識充分表達與討論的進步論述中,去追求國家的發展與自主!還是在國家威權主義中,去追求社會的發展與自主!所以民主深化的普世價值,應是公民直接自行決定公共事務,並透過網路不斷、且充分的進行說明、建議、討論、辯論、公聽、公投等程序,藉由,這過程來增進人民的民主素養與事事求真的熱誠,最後將民主深化的結果,普及於人民心中的民主邏輯期待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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